2022年06月21日

|

济源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认真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来源:济源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时间:2024-04-12分享: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印发以来,济源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聚焦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紧紧围绕服务建设创新型高品质现代化示范区工作大局、瞄定推动党史史志工作高质量发展,抢抓重大机遇、主动履职尽责,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一是突出全面准确,做先学深学的示范者、带动者。《条例》是系统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党史学习教育的基本遵循。济源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立足职责职能、明确角色定位,将《条例》学习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力争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条例》颁布后,迅速召开全体人员会议集中学习,室班子成员原原本本、逐章逐款领读,全体干部职工全面研读,结合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加深思想认知。定期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将《条例》内容纳入室务会、室例会、党员教育,确保逢集体学习必学《条例》。将“史志讲坛”活动与学习《条例》结合起来,全体干部职工轮流上台讲述心得体会,使党员干部准确领会《条例》的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推动《条例》学习入脑入心。

  二是突出丰富多元,做宣传阐释的传播者、引导者。《条例》印发后,济源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对《条例》宣传阐释工作作出专门部署,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党史七进”活动契机,在开展党史宣讲活动的同时,做好《条例》的宣传阐释工作。《条例》印发以来,先后组织党史宣讲队赴天坛街道、河南金利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百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学习交流活动3场次,结合年度宣讲工作安排,年内拟开展各类宣讲、赠书活动20场次。充分运用新媒体矩阵,广泛做好《条例》的宣传阐释。在“济源党史方志”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第一时间转载转发《条例》内容、有关解读文章、评论员文章等,为《条例》贯彻落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在济源党史方志微信公众号开设学习宣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专栏,征集《条例》学习体会,刊发研究阐释理论文章。

  三是突出职能优势,做贯彻执行的实践者、先行者。贯彻落实《条例》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党史方志部门更是责无旁贷、重任在肩,济源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聚焦主责主业,发挥职能优势,深入推进党史研究、文献编辑、宣传教育、资料征集、史志编纂等各项工作,以史志之笔记录好、展示好党的历史。一是全力推动党史三卷编纂工作,目前已完成《中国共产党济源历史第三卷(1978—2012)》初稿的撰写工作,进入修改提升阶段,争取尽快达到出版条件。二是开展《济源脱贫攻坚的伟大历程》专题编写,全面反映济源示范区在脱贫攻坚中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三是开展《济源年鉴(2024)》精品年鉴创建工程。持续向精品年鉴工程入选单位学习,开展《济源年鉴(2024)》供稿培训工作,力争创建中国精品年鉴。

责任编辑:姜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