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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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稿的编纂

来源:中国方志网时间:2023-09-26分享:

  志稿的编写工作通常是分两个阶段来完成的,第一阶段是在广泛搜集资料的基础上写出资料长编,第二阶段是在长编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志稿初撰。当然,分两步走也不是绝对的。首轮修志时,不少地方实行“三段式”,先编修出部门志、专业志,再编辑资料长编,而后开始撰写志书初稿。正在进行的第二轮修志的不少地方,也有一步到位的,即使用地方综合年鉴资料直接进行志稿初撰。当然,无论是分几步走,最关键的是要确保志书质量。从实践效果上看,特别是编修门类复杂、内容庞大的志书,“两步走”或“三段式”,是保证志书质量的有效途径。本书重点介绍“两步走”方法。

  一 编写资料长编

  (一)资料长编的作用

  1.审视资料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纪事上的“横不缺项,纵不断线”,源于资料的全面系统。资料是否全面系统,只有将资料汇编以后才能一目了然。而且,透视全面系统的资料长编,在撰稿时能更好地把握总体大势、突出重点、安排详略、处理交叉、规范体例。

  2.鉴识史料的可信性

  资料长编汇集的资料是经过考订的,通过对资料长编的逻辑分析,可以再次鉴识史料的真实性,进行疑点校核,使所修志书成为“信史”,也避免了撰稿时边写稿边考证,延误时日。

  3.撰稿选材的机动性

  资料长编收储的资料,是撰稿所需资料的数倍,给撰写方志初稿选材以较大的空间,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各基本纪事单元重点突出、详略有度、内容充实、足以寓理寓律。

  4.杜绝纪事的随意性

  通过资料长编,汇集了一地自然与社会方方面面的资料,并且丰厚、系统,这就有效地防止了修志中存在的“有多少米,煮多少饭”的情况,手头某项事物的资料多,便详写,手头上某项事物的资料少,当详也略。像消费生活、地方生产和生活新习俗等没有征集资料对口单位的事物便不记。资料长编能杜绝撰稿中的随意性,从而保证志书质量。

  (二)编写资料长编的基本要求

  1.广征博采,资料丰厚

  编写资料长编,最基本的要求是,要囊括首轮修志断限内的可供选用的地情资料,其中有12种资料必须翔实丰厚:

  (1)执行基本国策的资料,包括人口、自然、环境三大资源的状况、 配置、转变为资本等情况,特别是被首轮修志忽略了的环境资源方面的资料要充实具体。

  (2)行政区划方面的资料,包括区划调整、新的建制、勘界等情况。

  (3)地方党政重大决策方面的资料,包括改革政治体制、提高执政能力、完善决策方式、实施依法治理、建立廉政机制以及关系地方“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决策等。

  (4)经济建设方面的资料,包括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培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资源转资本、经济领域结构性调整、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和经营城镇等。

  (5)社会事业方面的资料,包括社会事业各行业体制改革、业绩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就业再就业工程等。

  (6)司法方面的资料,包括普法、政法体制改革、社会治安、检察、审判及治安综合治理、司法服务等。

  (7)军事方面的资料,包括驻军、武警、民兵预备役等相关方面的情况。

  (8)社会生活方面的资料,包括构建和谐社会的举措、实施《公民道德公约》、实施“星光计划”、婚姻家庭、社会新风、当代习俗等。

  (9)人物资料,包括作传人物、简介的先进人物、英名录等。

  (10)辅文。

  (11)前志补遗资料。

  (12)前志纠错资料。

  2.校核考订,去伪存真

  资料长编中的全部资料都要经过校核考证,确保真实可信。这种真实不仅是所载事物都是客观存在,而且是代表事物本质属性方面的资料。在首轮修志时,有的资料长编就汇集了一些表象甚至假象的资料。比如在“大跃进”方面的资料中,充分肯定改田改土时关于“挖地三尺三,粮食翻三番”的假设,而不顾生土翻至表层造成减产的事实;对于“大办钢铁”,将土高炉炼出的锍说成是铁水,并以出铁成绩加以统计等。在第二轮修志中,有的资料长编将低水平高耗能高污染的重复建设项目归入招商引资或“抓第一要务”的成绩,有的对违背基本国策、乱征乱占好田好土修建大广场、大绿地、大马路和建别墅、建豪华办公大楼列入“民心工程”。另外,资料长编不能把某项工作的试点说成是带有普遍性的。在第二轮修市县志的资料长编中,有的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说成全部实行了免征农税;有的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说成是“农民看病就医难的问题全县基本得到解决”;有的将农村签订赡养老人合同试点说成是“由于实行了签订赡养合同制,全县农村赡养纠纷已大大减少”。所有这些,都是不真实的。资料长编不能给撰稿人以误导。

  3.逻辑归类,全面系统

  资料在广纳博采、去伪存真的基础上,要基本上按照已经确定的志书篇目进行归类,每个门类内的所属事物要系统化。资料长编要为入志的资料“横不缺项,纵不断线”创造最佳条件。首轮修志,不少地方的资料长编产生在谋篇布局之前,多以机关、事业单位业务范围归类,难以看清资料是否全面、系统以及事物间的关联,志书篇目拟就后,撰稿所需资料与资料长编不能“对号入座”,不仅延长了撰稿时间,还造成纪事上的大量重复。

  4.体裁兼备,材料到位

  在资料长编中,各种体裁的资料要全部收齐、到位。在首轮修志和正在开展的第二轮修志工作中,多数资料长编只汇集了志体方面的资料,没有卷首、卷末的相关资料,图和表也基本上空缺处于待补状态,比如:撰稿时无法理清志体与其他体裁的关系并对采用体裁作出统筹安排;无法充分发挥志体以外其他体裁的独立纪事作用;志稿编成时该用图的部分未用图、该附表的事物没有表,如此等等。“兵马未动,粮秣先行”,资料长编就是修志的“粮秣”,各种体裁的资料都齐备,才有可能编好志稿。

  (三)资料长编的编写方法

  1.按事物辑录

  资料长编的编写,从自然与社会各个记录单元(条目)着手,按照纪事本末的格式,把各个事物修志断限前的背景、断限内运动流程细节的资料汇辑起来。其中,属于生产、工作类常规活动,要重点汇辑事物的沿革、发展、变化以及与同类事物横、竖比较的资料;属于跨行业跨部门重要活动方面的专题纪事类,要汇辑各专题纪事事物的事由、决策、组织、行动、起伏、结果等方面的资料;属于“总述(概述)”、“综述”类等综合记述单元,要重点汇辑承上启下的背景、该门类事物的总体态势、门类事物间的关联、门类事物运动规律及主要经验教训等方面的资料;大事记的资料汇辑本着大事突出、要事不漏、首事不放、新事不丢的原则,辑录每件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结果和涉及人物等的资料。

  2.按时序铺陈

  资料长编所辑录的每个事物,要按照时间顺序,从头到尾地、有始有终地铺陈各个事物发展流程、演绎经过等方面的资料,既不能总结概括,也不能时序颠倒,用翔实的资料说明事物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时序是资料系统性的保证,同时也是资料真实性的前提。在编写资料长编时,要特别强调事发时间、转折时间、成就时间、横竖比较的时间等时间观念,这方面的资料不能缺,也不能含糊不清。

  3.按篇目归类

  资料长编汇辑的资料,要按照篇目归类,即志书的篇目便是资料长编的篇目,这样可为撰写初稿提供直接、快捷、有序等便利。若在工作安排上,是先自下而上地搜集、汇辑资料,而后在资料长编的基础上谋篇布局,这时资料长篇的篇目设置,从为撰写志稿便捷出发,可采用按学科与行业相结合的方法设类,用小编体式汇辑资料。自然地理部分,设政区、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物、动物等类;经济部分可按三次产业的经济部门设类,如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狩猎、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商业饮食、物资供销、仓储、金融、保险、房地产、公用事业、居民服务、旅游等;政治部分设: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社会团体、司法、军事等;提高国民素质部分设: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居民社会生活部分设:人口、婚姻、家庭、收入、消费、习俗等;人物部分设:作传人物、简介人物、英名录等。前志补遗部分和前志纠错部分,要以前志的篇目归类。总之,门类要齐,不缺要项,资料归属有序,符合事物性质,这样,无论新一轮修志如何谋篇布局或调整篇目,都不会给撰写志稿造成在资料长编中难觅资料的困难或四处拼凑资料的问题。

  4.按体裁编排

  整个资料长编要体现“志体为主,诸体并用”。“诸体”要按照新一轮修志凡例的规定,将相关资料编排到资料长编中预定的位置。比如“述”体,卷首的“总述”,篇首的“概述”,章节首的“概况”等,要在资料长篇中“各就各位”,并汇辑个中相关资料。同样“图”、“表”、“录”等体裁的运用,也要按照新一轮志书的总体设计,逐个定位在相关记事门类的资料长篇中。除了“诸体”定位以外,每个体裁的运用方式、形式及相关的资料也要随定位编排出来。如“表”用统计表或统计图,要设计出来,供选样式要陈列出来;“图”要画出样张,照片要有供选余地,并分别表现出运用方式,或独立纪事,或作为文字纪事的附录。

  (四)资料长编编写中存在的问题

  1.史料不够议论凑

  资料长编是客观存在的历史资料的有序汇辑,不能用议论代替史料,其中尤应引起注意的有:(1)“述”体仍应用事实说话,不能议论盖过述论;(2)无法量化的党的领导与决策和政府的行政行为要用社会效益讲成果,不能空洞地抽象概括;(3)无对口单位征集的一些必须资料(如习俗等)、无统计依据的事物(如消费生活)、主管机关属于上一级的资料(如金融、铁路运输等),给汇辑资料长编带来困难,仍应由方志机构组织力量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征集、搜集,不能省略或以议代叙。

  2.纪事间断无头绪

  有的事物受资料的局限,记述断断续续。特别是只汇辑地方综合年鉴资料的,随着年鉴条目的变更,造成构成同一连续发展事物资料的中断。另外,不能忽略前志地情基础资料的下移,以保持断限内纪事内容的连续性。

  3.负面事物概念化

  首轮修志,有的出于政治上避嫌,没有汇辑或者没有详辑新中国成立后发生的“左”的错误方面的资料,有的只是一些概念化的词语。比如关于“大跃进”,辑录的“资料”是:“说‘一天等于二十年’之类过激的话,办一些不符合科学规律的事,处分一些敢讲真话的‘右倾分子’……”关于“文化大革命”辑录的“资料”是:“挑起群众间的派性斗争,造成打砸抢抄抓的混乱局面,干部都是‘走资派’,国家机关、党政机关瘫痪,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诸如此类,只给当时的群众运动或政治运动作个小结,没有具体史料,导致撰写志稿的概念化或者干脆避而不记。

  4.统计口径不一致

  在资料长篇中,常见的统计口径不一致的地方主要有:(1)工业中,部分行业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时而两个部门合并统计,时而分开统计,造成某个部门没有一个自身的统计标准。(2)有的统计对象,其统计的范围和内容不断调整,造成自身发展变化的不可比性。比如乡镇企业,其产值、收入、利税,时而“五个轮子一齐转”,从乡镇办企业到个体企业都统计;时而只统计集体企业;时而工、农、畜企业都统计,时而只统计工业企业。(3)计算价值标准,有的按1980年不变价,有的按1990年不变价。(4)统计对象概念上的变化带来比较上的困难,比如国民经济总产值,长期以来统计的是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等,以后改成了统计这些项目的“增加值”。统计口径上的不一致要按照统计部门有关规定换算出一个可供比较的统一标准,而不能将不同口径统计的不同结果原原本本地摆在资料长编上,造成撰写出的志稿或无法说明白问题,或矛盾重重。

  5.编排杂乱

  首轮修志时部分地方的资料长篇没有坚持科学归类、以类系事,显得杂乱无章,给撰稿选材造成了困难。表现最明显的是,有的地方把汇辑方志资料的任务分解到部门、单位,完成任务收拢后没有统编,订为一册即成“资料长编”,结果内容比较杂乱,有的同一事物多处辑录,有的同一事物在不同资料中相互矛盾,有的跨部门跨行业的活动谁都不辑录,那些无单位可落实汇编任务的资料便被遗漏。

  6.开“天窗”

  资料长篇中或空缺统计数据,或空缺随文照片,或留着空白等待设计统计图,或空留注释等着寻找依据或出处;有的卷首及卷末的资料没有进入资料长篇。这种情况就失去了编写资料长编为撰写志稿服务的作用。

  二 编写志书初稿

  (一)纪事的基本方法

  历史上对于方志纪事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有过争议,一种主张是把资料堆砌起来,并一一考证,说明出处,做到每字必有证据,唯独没有撰稿人对资料的主见。这样的志书被称作是“纂辑之史”。另一种主张与此相反,以章学诚为代表的方志学家认为“纂辑之史,则以博雅为事,以一字必有按据为归……而用之似不能逐一其体”[1]。他主张把方志撰稿的过程,作为学习研究社会、把握社会各项活动的本质特征的过程,进而对史料融会贯通,进行再创作,使志书成为大势贯通、提纲挈领、重点突出、事物间内在联系紧凑,读后能给人以某种启迪。这个主张得到推崇,并延续至今。当代方志撰稿亦应如是,撰稿者首先要消化资料,

  把握时代脉搏,谙熟被记对象的内容、实质、规律,而后才是纪事的具体操作方法问题。

  地方志属纪实性说明文,它既不能像写总结报告那样抽象概括,也不能像写日记那样逐年逐月登记。要把志书断限内各个事物几十年的经历用简约的文字全面、深刻、生动地表述出来,总结编修新方志的实践经验,在操作方法上可归纳为:

  1.把牢基本体裁

  编年与纪事本末是史志记事的基本体裁。编年体指对客观事物按照年月日的时间顺序进行记述,以时间为经,以事实为纬,写出一事物在各时期同他事物的关联,从而揭示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纪事本末体指对客观事物按其属性归类,再以种属关系设立篇目,并以此为纲,分别按照时间顺序进行记述。方志撰稿,要把握这个基本体裁,按照拟就的篇目,对纲目内所确定的纪事单元,一个一个地按照年月日的时间顺序,把所记对象发展变化的前因后果、起伏跌宕、成功失败等的来龙去脉记述清楚。把握基本体裁,要防止写机关应用文常用的先导语后展开,或者先写结果而后倒叙,或者叙述中综合概括打乱时序等格式。要坚持在纲统领下的依时序纪事的基本方法。

  2.注重纪事的延续性

  清代方志学家章学诚说:“如前志无憾,则但当续其所有”[2]。前志所记的事情是正确的、完备的,没有遗憾,在续修时,就应当接续前志所记的事物,而这个“接续”,不是同一事物前志所记的下限与续修时该事物上限在时间上的简单对接、啮合,是要在前志与续志之间用该事物的背景资料“搭桥”过渡,这个背景资料或是该事物此前发生的原因,或是实行的某种政策,或是采取某项措施,或是发展变化的程度及属性等,作为对前志接叙的前提,使所记事物不因断代而断了主线,保持事物沿革的连续性、发展脉络的清晰性。背景资料的作用是为了纪事上的“搭桥”过渡,如果大段照抄、照搬前志的记述,“背景资料”就会压倒续志的纪实资料(关于背景的写法见后)。

  3.轻描常规活动

  在新一轮修志中,记述生产经营、办公开会、“严打”、“综治”、教育、文化体育、计生防疫等年复一年的社会活动,由于其发生质变的周期长,不少事物在断限内甚至没有发生质的变化,尚处在量变过程中,对于记述这样带有普遍性和共同性的事物,很难从个性中寓出道理和规律,因而史鉴作用不是很强。而地方志要求“横不缺项”,不能因为一些事物没有突出的个性特征便不记。按照方志纪事“详殊略同”的原则,记述常规活动宜“轻描淡写”,即主要记述事物量变的进程,内容包括事物的环境条件、量的变化、发展障碍及处理、阶段成果和效益等,忌对量变挂流水账,小题大做。

  4.突出记述事物质变

  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的量质互变规律是物质运动的基本规律,物质量变到一定程度便会发生质的变化,即“飞跃”,自然界和社会生活都是这样。而这个“飞跃”正是方志纪实的重点。比如说志书要体现在通过调整生产关系使之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改革上层建筑使之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以及其在社会各个领域、各个行业中发生的矛盾与转化、创新与进步等,具体表现在发生和实施新的体制机制、政策举措,出现的新机构、新行业、新项目、新技术等。撰稿的操作方法是:首先交代该事物的背景,即该事物在上限前的状况和在变革前的状况,文字简约,作为铺垫;接着记述变革动因,包括环境和条件、矛盾或问题;第三步记质变,这是记述该事物中的“重中之重”,内容有:决策依据、出台的政策、工作机构或组织、采取的重要举措、运作中阻力或困难化解、与事物有直接影响的主要人物等;第四步记结果,内容有:与发展生产力和推进社会进步的关系,与推进科技进步或改善人民生活的关系,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执政能力的关系,以及直接经济效益等。上述各个环节,均按时间顺序和事物发展脉络进行记叙,写出事物发展变化规律。

  5.重点时段作比较

  事物有比较才能鉴别。比较是方志记事讲明事理、展现规律、寓示褒贬的重要手段,但是在记述中不能年年比较、无序比较,那样就会使记叙文字过长,而且起不到比较的作用。要在各个事物记述的重点时段进行比较。“重点时段”指:第一,比较的基准时段。新生事物比较的基准时段在该事物的发生年,续修事物的比较基准时段在该事物上一轮修志的下限年份。有些事物为了从客观上讲明事物发展规律或者印证发生了巨大变化,要将比较的基准时段上移到新一轮修志上限以前。比如,需要说明生产力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说明气象、物候变化或人口相关情况变化的,需要说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等,其比较的基准时段可上溯至新中国成立前夕。再如,需要印证改革开放巨大成果及其对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意义方面的,其比较基准时段可上溯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第二,比较的主要时段。在断限内需要比较的事物的主要比较时段主要是各个五年计划结束的年份,以及事物发生质变的年份。第三,比较的底限时段。一切应比较和可比较的事物,在修志断限内终止的社会行为,该事物的比较底限是行为(活动)终止时,其他事物的比较底限都应是修志纪事的下限,不能因受手头资料制约而将纪事下限前的某个年份包包作为比较的底限,那样就无法看出该事物下限时的结果。

  (二)续志事条背景的写法

  续志所记各个事物,须与前志所记该事物作有机衔接,即用交代该事物背景的方法进行过渡,使所记事物断代不断线,能看清来龙去脉。这个背景材料,要用纪实的手法,简约的语言,根据事物特征,综合说明该事物在断限前的基本态势,用以承上启下。

  各行各业,各个事物,都有其各自的基本特征,要把握住这个基本特征,以作为交代背景的主线。比如:所记事物属于自然地理方面的事物,就要以其演化、变异、发掘、利用、改选等情况作背景的主线;所记事物属于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要以其所有制形式、体制机制、方针政策、制度与举措等变化作背景的主线;所记事物属于生产力和经济基础方面的事物,要以其基础条件、科技创新、科学发展、速度与程度等情况作背景的主线。

  1.以发展速度或程度作背景

  记述各行各业工作成就方面的事物,多以相关指标实现程度来证明成绩或证实发展速度,以前志所记该事物的进展程度作背景,在后志中能为同一事物的发展程度或速度起到铺垫、对比的作用。

  写法举例:记“旧城改造”:“截至1985年,城区拆迁旧房233户,拆迁面积1.4万平方米。1986年,县政府将旧城改造纳入新区建设总体规划,加快了旧城改造速度,当年就拆迁旧房129户,共6500平方米。”记 “城乡储蓄”:“1985年末,全县城乡居民存款共计1.014亿元(城镇6684万元,农村3463万元),到1996年末增加到10.67亿元(城镇6.74亿元,农村3.93亿元),增加了10倍。”

  2.以新技术应用作背景

  记述工农业生产的发展进程,均涉及提高了产量、质量,或是产品更新换代,都直接与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旧工装旧设备的改造和更新等相关,这方面的记述宜用生产技术方面的资料作背景。

  写法举例:记“生猪生产”:“1986年后,继续以‘瘦肉猪基地建设县’为依托,在1979年引进长白、约克、巴克猪改良本地品种的基础上,当年建成7个改良品种中心站,引进丹麦长白种公猪27头。”记“推广‘免耕法’”:“1984年,农业部门总结70年代以来小麦板田开厢撒播和撬窝点播的经验,用于稻田免耕试验,经过两年小片试点,产量高于同类土壤翻耕过的田块,遂于1988年起在全县逐步推广。”

  3.以政策调整变化作背景

  行政活动,包括命令、规划、调节、管理、监督等,实行依法行政,其间,通常是通过制定政策或执行上级政策来规范或制约行政行为的,即以政策为准则,保证依法行政。因此,在记述行政机构的业务工作中,主要是记述其执行某项政策的情况。行政行为的各个事物,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的变化,所执行的政策也会随之调整。方志记述行政方面的事物,以执行的是什么政策和执行情况,或是政策调整情况作为后志的背景,能充分体现不同时期的行政特点。

  写法举例:记组织工作中的“干部安置”:“派遣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工作,1986年后继续执行此前的‘专业对口,充实基层,妥善安排,合理使用’的原则,到1999年共安置2691人,年均207人。从2000年起,按照上级规定,大中专生不再统配统分,实行进入人才市场双向选择的政策。”记“公费医疗制度”:“1986年后继续执行此前的‘医院主管、定额承包、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管理办法,全县享受公费医疗的干部职工共计2.7万多人。到1992年,改为实行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的新办法。”

  4.以转换工作机制作背景

  方志大凡记述涉及管理方面的事物,包括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安全管理、治安管理、司法管理等的事物,记述的核心部分是该事物的运行机制,即机构及工作方式、结构及相互关系、制度及其演化等。记述这类事物,以续志前该事物运作的机制作背景,能证实后来机制转换的必须性和必然性。

  写法举例:记纪检工作的“信访管理”:“纪检信访工作,1988年前实行目标管理,按上级下达指标完成任务,其间从1984年起连续三年达标。从1998年起采取抓自办、抓记载、抓审签、抓材料的新机制,使信访办结率和结案率连年实现两个百分之百,超过下达指标。”记组织工作的“党员管理”:“1986年及其以后的几年,继续实行此前各级党组织的‘三会一课’制度,通过支部大会、支委会、组织生活会和上党课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1989年经过农村试点,改革党员管理机制,实行目标管理制度,其基本内容是……”

  5.以上级相关规定为背景

  地方开展的许多活动,特别是党委决策、政府施政方面,大凡都是按照上级相关规定进行的,随着上级相关规定的变更,地方的决策与施政亦适时进行着调整,因此,记事时将办理该项事物的依据(上级的相关规定)作背景,能有效地说明该事物演化的缘由。

  写法举例:记组织工作中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1986年前后,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选拔任用干部的规定,实行调任制。1991年中组部下发《关于选拔任用干部的规定》,从是年起,改为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的制度……”记民政工作中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986年前后,执行民政部关于无供给、无赡养的救济对象,生活补助采取临时救助的方式,按月发给救济金。1998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精神,经过调查和试点,从当年的7月1日起实行最低生活保障金制度……”

  (三)纪事中“寓”的方法

  方志纪事的基本原则之一是“述而不论”,而又必须对所记事物讲明其原因、走势、结果的个中道理,揭示发展规律,表明褒贬,这就要通过“寓”的方法来实现。就是要把纪事须讲明的道理、欲揭示的规律,以及对其进行的评估或褒贬,寄托或隐含在记事的过程当中。“寓”的方法多种多样,常见的方法有:

  1.比较法

  有比较才能鉴别,通过鉴别方知得失。比较是方志纪事常用的寓意方法之一。同一事物的比较大凡从三个方面进行:

  (1)竖比,即对所记事物自身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比较,以展现其发展、变化、进退、曲直。这个依时间顺序对比,指关键时期的对比,比如记述该事物的起止时期,各个五年计划结束时、事物突变或转折时等。

  (2)横比,即对所记事物与同行业同类事物比较,看出优劣、利弊、得失。横比仅限于该事物在断限内的起始与结果时。

  (3)联比,有的事物要与全省、全国甚至世界发达国家的同类事物比较,看出水平、经验、差距。这个比较多在该事物记述的下限时。

  2.统计法

  “比较法”中对可以量化的事物常用统计数据进行比较。这里说的“统计法”,主要指同一事物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用统计的方法进行分析,说明哪些该发扬,哪些该抑制,寓示出什么该褒、什么该贬。举例为下:

  记“储蓄构成”:“全县城乡存款中,属于个人储蓄的,20%的人占有80%的份额,80%的人占有20%的份额。”

  记“小学生负担”:“高年级小学生书包的平均重量为2.65公斤,其中,非国家教委规定的课本平均1公斤。高年级小学生每周假日和放学后可利用的时间共计48小时,家庭作业平均需要32小时,学生自己可以支配的时间为16小时。”

  3.引述法

  在记述某些需要评估、点评、肯定、否定的事物时,可采取引用别人的话或文件中的话作证。包括:引用党政文件(通知、通报、总结、调查报告等)对本地某方面事物的褒贬;举行相关鉴定会、评估会、验收会对本地某方面事物的评估结论;上级领导人及专家学者检查、视察、调查、考察等对本地某方面事物的评价、肯定或否定以及其他评语;上级领导人在相关会议上对本地某方面事物评估性讲话;人民群众对本地某方面事物特别是行政行为的反映。

  4.引例法

  方志记法,如同其他形式的说明文,也讲究线、面、点的有机结合。方志纪事的“线”,指时间,即依时序记述事物的沿革;“面”指空间,即依据事物的表现形式、环境、条件,记述其广延和伸张范围;而“点”,则是纪事时间与空间的交点,即事物的即时状态,而记变化通常是采用对该事物抽象后的典型例子来论证事理、彰明褒贬的。举例如下:

  记“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在记述了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经过后说)“象耳镇快乐村四组村民马文跃得了‘脓毒败血症’,报销4200元医药费,而其家产总值才500元。他说:‘合作医疗救了我的命。’”

  5.选词法

  汉语语汇丰富,多数词语寓意深刻、感情色彩浓厚,在方志纪事中,只要准确把握所记事物的性质及其发展规律,就可以通过选择恰当的记述词语,“寓”出对该事物肯定或否定、褒扬或贬斥,而无议论痕迹。举例如下:

  记“处理非银行金融机构信用危机”:“生产经营企业以‘带资入厂’、‘入股分红’等名义,自行集资达1.5亿元。这些非银行金融机构普遍以20%的高利率吸收存款和集资款。”

  记“银行防范金融风险”:“1992年后,投资升温,滚动资金大量被挪用为基本建设投资。”

  上述两例中,用“名义”、“自行”、“挪用”等词,否定了所记事物的做法,并通过否定所记事物的做法揭示了改革开放初期一度出现的金融市场的混乱局面。

  (四)负面事物记法

  当代志书主要是记正面事物,但是不能忽视记负面事物,这是修志的基本要求。

  志书记述党政工作上的失误、过错,既是为了存史,同时也是为了表明党政改正错误的决心。当然,如果抱着一种单纯揭露阴暗面的观点,一种对失败、错误悻然的观点去记述,那就不仅是个志德问题,而且是严重的政治错误。邓小平同志说“总结历史,不要着眼于个人功过,而是为了开辟未来。过去的成功是我们的财富,过去的错误也是我们的财富。我们根本否定‘文化大革命’,但应该说‘文化大革命’也有一‘功’,它提供了反面教训。没有‘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就不可能制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思想、政治、组织路线和一系列政策。”[1]这个教导也是方志编修工作的指导思想,在记述负面事物时,要讲政治顾大局,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详略因事制宜

  总体上说,属于时代精神、地方特色、新生事物方面的史实无论正负都须详记。而单就记负面事物而言,要区别对待,因事制宜。详略的标准是:能起到史鉴作用的、有利于资治和教化的、有存史价值的宜详记,否则便略记。在第二轮修志断限内,对发生时间短暂、作用小、不影响全局并迅速改正的失误或错误,要略记。比如改革开放初期曾经发生过的机关办经济实体、党政领导干部兼任企业法人或名誉职务、路边证券交易、金融机构竞相高息揽储、企业非法融资、农村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程中发生的分光集体财物等,都持续的时间不长,集中反映出人们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初期的迷惘和试探。类似事物没有必要专题记述,只需在相关门类纪事单元中作为该事物的沿革提及便可。

  详述持续时间长、关系地方大局、经济损失或政治影响大、社会反映强烈的负面事物,比如:产权制度改革中部分地区“一刀切”地搞拍卖企业,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不按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办事,大上低水平、低效益、高能耗、高排污的重复建设项目;大量占用基本保护农田办大广场、大绿地、大马路等“形象工程”;“三农”中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人为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的贪污腐败案件等。“详述”,就是对事件进行专题记述,或者在同类事物中作重点记述,讲清事件的来龙去脉,寓出道理、规律,以便从中获得经验教训,服务当前,警惕未来,教育后代。

  2.记负面事物要“六忌”

  记负面事物要坚持正面记述,要通过记述负面事物获得正面效应,为此以下六个方面是忌讳的:

  (1)忌对负面事物的表象烘托气氛、自描情节。地方志是纪实性说明文,对负面事物不能像写小说那样把群众闹事现场、安全事故现场以及其他负面表象描写得绘声绘色。有的首轮志书在记述20世纪60年代“三年困难时期”中,把大量的篇幅放在描绘“民有饥色野有饿殍”方面,这样的记法,除了给人们心里罩上厚重的阴霾、对社会主义制度产生质疑以外,什么问题也说明不了和解决不了。负面事物,只需记述清楚事因、事态、事主、事宜、事果即可,负面表象形象化了反倒会画蛇添足,引起歧义。

  (2)忌主观定论、妄加点评。要用史料说话,论点寓于纪实之中。撰稿人不得以个人情绪对某些事物的利弊得失、成功失败下结论、作点评,就是在“述”体的“画龙点睛”式的点评中,也不能有悖中央的相关决定、指示精神。在首轮修志时,有的志书将“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的错误性质写成是“‘左’倾路线错误”或“极‘左’路线错误”,擅自将《建国以来党内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定性了的“‘左’的错误”上升到“路线错误”,这是方志纪事的违规。在第二轮修志断限内,有许多新生事物尚在实践中,编修地方志,只记其实,不宜作肯定或否定、褒与贬的评论,就是有的行为效果已经明朗,存在着负面效应,在“述”时也要持谨慎态度,要严格遵循党的十四大工作报告中的精神撰稿:“对于思想认识问题和工作实践中不同意见以及偏差,要实事求是地具体分析,不要随意说成是政治倾向上的‘左’或‘右’。”

  (3)忌割裂历史、断章取义。每个负面事物都有一个演化的过程,如果只集中记述负面事物中的负面表象,而对事物的成因、整治、转变、结果等轻描淡写,这就陷入了纪事的自然主义,走向单纯暴露阴暗面的极端。在首轮编修的部分志书中存在着这样的问题。比如:在记述“大跃进”时,集中记述种种违反科学、违反客观规律的行为及其造成的后果;在记述瞎指挥风时,集中记述水稻“高度密植”导致的对农业生产的严重破坏,以及由此发生的完成粮食高征购任务进程中的干部违法乱纪;在记述“三年困难时期”中,集中记述“水肿病”和人口的非正常死亡;在记述整风反右中,集中记述“整”干部。如此等等。在这些记述中,看不到或看不清事实上进行的政策调整、生产关系调整、转变领导作风、甄别错误处分的干部等项工作,也看不到或看不清经济走出困境、形势有所好转的总体态势。这种记法显然不符合辩证逻辑。

  (4)忌以斑代豹、以点盖面。记述负面事物,要对其发生量、涉及面、事主范围、损害程度等从实定位,不能小的说成大的、个别现象说成带有共性、局部影响说成关系全局。这在首轮编修的部分志书中有类似情况,比如在记述“文化大革命”这段历史时,由于中央全盘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在记述具体事件中出现了扩大化的情况:记红卫兵运动,写成“到处都在打砸抢抄抓”;写派性斗争,说成“无处不在持械武斗”;记“三支两军”,说成是“没有不支派的”;写“停产闹革命”,说成是“整个农村呈现出‘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局面”;记述农业学大寨,写成“整个地学‘左’了,学偏了”等。方志纪事,如同其他工作,要尊重历史,尊重事实。

  (5)忌集合问题一处记述。在第二轮修志中,有的市、县志篇目单设“社会问题”章,下领“离婚弃子”、“失业失地”、“学校乱收费”、“医疗乱收费”、“贫富拉大差距”、“行业不正之风”、“制假售假”等,有的还设有“卖淫宿娼”、“贩毒吸毒”、“偷盗抢劫”、“赌博诈骗”等目。这种集合问题一处记的方法,有悖于以类系事、事以类从的方志体例,容易造成在相关事类中重复记述。而且,集中一处专讲问题,不管撰稿人或编辑人员主观愿望如何,而在实际上起到的作用是渲染了某种政治氛围,即给人以社会一片阴霾的印象。上述“社会问题”中的问题,应该说在某一些地区是存在的。但毕竟不是社会的主流,也不代表社会人们精神风貌的本质特征,因此,以集中记述加以强调,是当代方志纪事的大忌。而这些问题又确实是社会进步的绊脚石,应该在方志中有所记载,方法是将问题

  归回同属性的门类,在相关事条中讲问题,说整治,作全面记述。

  (6)忌讲述错误,联系干部。在第二轮修志的部分志稿中,在记述负面事物时,记载了错误举措的主导者、执行者的姓名和时任官职。方志是传世之作,人物一旦入志,无论是正面影响还是负面影响,不仅涉及当代,还关系后代,人物入志都要格外慎重,特别是负面事物涉及的人物更要慎之又慎,除了构成严重犯罪,受到法律制裁的典型案例中的主要当事人以外,对于工作中犯错误的干部一般不要在志书中点名。

  3.历史地记述负面事物

  负面事物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有其自身的渊源。许多事,开始是正面的、积极的,以后条件发生了变化,走向了反面;之后,又产生新的条件和环境,负面事物又转化为正面。方志记述时,不能不考虑时移势易,用现在人们的观念或党政相关政策的尺度去衡量历史事件。比如,机关办经济实体创收、党政领导干部兼企业法人的问题,发生在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这时的资本积累是艰难的,因为多年的计划经济,人们普遍谈“资”色变,由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参与市场经济,也不失为一种“身教”的方法,更何况中央发出机关不得经商办企业的《通知》后便立即与已办经济实体脱钩。因此,在记述这些事件时,不能用后来中央的规定去上纲上线,说成是“违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搞福利主义,为集团谋取私利”。类似事物的记述,不能离开特定的历史条件,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去记述,即对历史上的类似事物,是否是负面事物,在记述上是详是略,要从历史的角度审视定位,作出选择。

  4.辩证地记述负面事物

  对于需要详细记述的负面事物,比如专题记述或是在同类事物中重点记述,既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还原历史的本来面貌,又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体现出事物对立统一的规律。首轮修志时,对于“三年困难时期”有两种记法:一种是聚焦在干部的瞎指挥风及其导致的农业生产被严重破坏和发生的人口非正常死亡上;另一种是聚焦在针对存在的问题转变干部作风、调整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上,即简述“三高五风”瞎指挥、农业减产,由于营养不良造成人口非正常死亡,重点记述整顿干部作风,下放生产资料所有权到生产队(改人民公社三级所有大队为基础为生产队为基础),实行诸如扩大自留地面积、丢荒地谁种谁收、粮食统购任务一定三年不变,提高国家的购粮价格,解散人民公社的公共食堂等一系列新政策,农民得到休养生息,农业经济迅速复苏。前者的记法是孤立的,静止的,就事论事的,旨在暴露阴暗面;后者的记法是反映出事物是联系的、发展的、变化的、升华的规律,旨在给人以启迪、以借鉴。同样,在已完成的第二轮县志中,在记述关系几亿农民切身利益的农村合作基金会问题上,也有两种记法:一种是集中记述农村合作基金会发生兑付危机,酿成群体闹事风波,描述到各级群体上访、堵塞交通、砸乡政府等情况;另一种记法是讲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起因,在解决农民生产和生活等实际问题上起到的作用、乡镇政府行政干预改变其“自助”性质为金融信贷后造成大量呆、死账,发生兑付危机,党政紧急行动,组织力量清资追欠,组织兑付,地方财政拨资补亏后整体并入农村信用社,从根本上维护了农民利益。如同前述,记法不同,必然效果也截然不同。而记法不单是个方法问题,还有个指导思想问题。方志纪事一定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指导思想,记述负面事物尤应如此。

  5.详述负面事物的基本模式

  对于需要较详细记述的负面事物,特别是集中地、采用专题方式记述负面事物,既要使其起到史鉴作用,又不发生政治性原则错误,总结新方志编修正反两方面经验,可以“五要素”为撰稿的基本模式,五个方面缺一不可:(1)交代事物背景;(2)简陈问题成因;(3)概括负面影响;(4)详述纠错行动;(5)列举善后效应。

  (五)撰稿常见问题

  1.纪事的极端性

  方志撰稿在寓褒贬上要防止极端化,即常说的“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有部志书中有段关于“深化农业体制改革”的记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业生产力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的农业合作化制度中解放出来,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农业连年增产。”农业合作化的核心是实行土地的公有制,这正是为了解放生产力。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使用土地制度的改革,它的对立面不是土地的集体所有制问题,是自人民公社以来“吃大锅饭”式的“出工军事化、劳动战斗化、作息制度化、计酬工分化”的土地使用制度,不能用给予家庭以土地的使用权去否定农村社会主义改造的成果——土地集体化。同类型的记述还有:在记述市场经济时否定解放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历史作用;在记述发展民营经济时否定以没收官僚资本为主体的对资改造;在记述产权制度改革中否定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在记述“发展”这个党的第一要务中否定生态环境建设和节约资源;在记述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中否定粮食生产等。

  方志撰稿,一定要遵循“凡例”所确定的基本指导思想,严格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纪事;对历史事件的定性,要坚持以中央的决定、决议和相关文件的精神和提法为依据;中央没有定性的历史事件,只记述不寓褒贬。

  2.挂流水账

  方志纪事,每轮修志断限跨度时间长,又不能像写工作总结那样归纳概括,于是有的志稿便将一些事物的流程按年月登记下来,如同挂流水账。有部志稿的《公安·严打斗争》,便是从上限起,逐年将年内的春秋两次“严打”战役和每个战役中的若干专项治理的“战况”作登记式记载,内容包括出动多少警力、打掉多少各类犯罪团伙、抓获多少各类犯罪嫌疑人、缴获多少非法持有的枪支及管制刀具、收缴多少毒品及各类赃款赃物等,一个条目写了近1万字,而且看不出其中的重点、要点、经验、得失。对于年复一年的常规活动,在纪事时很容易挂流水账。

  有的撰稿者误解了方志纪事的“纵不断线”,认为“纵不断线”就是记述事物在时间上不间断。其实,“纵不断线”指延续期间事物的发展或演变内在联系的脉络不间断。方志记述每个事物,首先要考虑年月的时间顺序,而后在时序中抓住要记的关键环节,这包括:基础(前提、起因)、延续(量变、进展)、转折(起伏、曲折)、演化(蜕变、升华)、结果(经济或社会效益)。按照时间顺序记关键环节,而不是按照时间顺序登记事物的日常表象。

  3.教科书式

  有的志稿在记述人作用于自然的有关事物时,偏重于自然科学的说教,而忽视人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宣讲物理、化学。记新工艺时,讲物理性能、工艺流程、操作技法;记新产品时,讲化学成分、物理参数;记计划生育时,讲人体结构、节育药品器具性能;记卫生防疫和医疗保健时,讲医药学、病理学、检验护理学等。有部志书在“沼气效益”的事条下是这样记的:“办沼气后,把过去烧掉的大量农作物秸秆改为放入沼气池密封发酵,据测,全氨只减少5%左右,保持了肥效。原因是:有机物在压氧发酵过程中产生酸,它能中和固定氨气,防止氨的挥发损失,并能转化磷钾等有效养分。”地方志属于纪实性社会科学方面的著述,主要功用是为研究和解决社会有关问题提供地情资料。属于自然科学方面的专用知识有相关专著,地方志不能包罗自然科学著述,不能取代的教科书。

  (2)讲解数据运算公式。在“人口”、“经济”等门类中涉及统计方面的记述,有的志书中常有讲数理统计学、计算数学的情况。有部志书在“人口篇”的“生育率”事条下记道:“总合生育率,即现在各年龄妇女生育率的合计数。1981年按5岁一组计算年龄,得生育率之和514.75‰,乘以5,得总和生育率2.5(个)。”数据是用来说明或证实事物发展变化程度的,如果数据离开所记事物而作自我解释,那就脱离了方志体例,成为数学教学了。

  4.用议论取代纪实

  有的志稿中或是理论论述某个事物的作用、功能、意义,或是对某个事物利弊得失作出评价,或是对某个事物的事理进行解释等。有部志书“人口”篇的“行业职业结构”一节中,在对从事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人口进行统计之后写道:“这里说明的问题是,现有工作人员行业结构多处在低层次状态。社会生产力水平越高,科学文化越发达,经济结构就会向资金、知识和技术密集型转移,智力型脑力劳动者人数在劳动力总人数中占的比重必然增高。”“人口”篇的“农业和非农业人口构成”节:“农业和非农业人口构成比例,是国民经济重要比例之一,是反映工业化程度的重要指标。这里所指的农业和非农业人口,是按户籍制度规定的以是否吃商品粮为依据的,而不是严格意义上按从事的职业来划分的。”类似议论,属于讲道理、揭示规律方面的,要采取“寓”的方法,含于纪事之中;属于对所记事物的规矩、标准、原则、方法进行解释说明的,要采用随文注释的方法处理,不宜混合在纪事之中。

  5.以复述公文代替纪事

  有的纪事条目,大段照抄了上级相关文件,却没有记述执行文件精神的作为。有部志书在“水利工程管理”一节中是这样记的:“为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各工程管理单位严格按照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该《条例》规定:一……(以下是《条例》中的7个条款原文)”方志纪事有的需要引文,以说明事由或依据,但不能用“文征”、“掌故”代替纪事。如果地方执行了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记述时不能以全抄文件的形式出现,而宜加行为动词,即在记述中将文牍改为行文。如果文件对指导地方工作举足轻重,可将该文收入附录的“文献辑存”。

  6.词条式

  地方志的纪事单元是事条而不是词条,是纪实而不是解释词语。有部志稿对“集约化养鱼”的记述是:“集约化养鱼,即采用先进的饲养管理方法,在小水体内,为高密度养殖鱼类创造最适宜的生长、发育环境,通过加快鱼类生长速度和提高鱼类群体产量,而在较短期获得高产、高效的养殖方式。”类似记述的处理是“寓释于记”,要把需要解释的名词、术语、原理融汇于记述之中。该事条在总纂时改成了这样:“1988年县首创的渠道金属网围流水养鱼及其配套技术,以其小水体、高密度、高效益、低成本通过部级鉴定认可,之后大面积推广,并在水质、配合饲料等方面为高密度养殖创造了适宜生产发育的条件,每平方米可产成鱼8至14.5公斤。到2000年全县共有集约化养殖面积84.2亩,总产1672.5吨。”修改后的事条,既记述了这个首创的重要事件,也说明了什么是“集约化养鱼”。类似记述,对于那些难懂的名词、术语,如果无法融于记述之中,可用随文注释的方法处理。

  7.演讲、报告式

  有的志稿,记述文字犹如工作报告或领导人的指示。有部志书在“农机安全管理”事条下写道:“农机安全管理,就是要对拖拉机、电动机、农用机械、农用挂车等的管理。在拖拉机管理中,要加强商品供销安全管理和使用维修安全管理。在电动机管理中,要抓电动机的运行、电动机的维修管理,在农用机械的管理中,要……”再如在“沼气安全管理”的事条下写道:“城镇沼气池的所有露天以及其他附属管口均应加盖。盖板应有足够的强度,防止人畜掉进池内……”在两例记述中,看不出是如何管理的,而且用语中的“应该”、“要求”、“必须”、“加强”之类,更显出不是在纪事,而是在部署工作、交代任务。

  8.撰稿者的抒怀

  在续志的志稿中,时有撰稿者抒发个人激情的文字。比如:在记完小康县达标通过省级验收后写道:“这标志着农民终于摆脱了贫困,朝着更高理想奔去,要不了多久,一个文明富裕的新农村就会展现在农民面前。”在记述完2010年远景目标建议案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写道:“这是文明富裕的蓝图,幸福生活的画卷,80万人民前进的号角已经吹响,赶上发达国家水平在召唤!”在记述了被评为全国“优质水果之乡”后写道:“如此殊荣,必将激励全市果农坚持科技兴业,提高水果品质,让产品走向世界。”类似记述都不是纪实,不属于志体。

  9.详述未来憧憬

  有的事条对计划、规划、远景目标作专题记述,详述未来,基本上照抄条款的指标、措施等。方志纪事属“过去式”而不是“未来式”。类似内容,只记编制宗旨、意向、方法和贯彻情况,不预测未来,不记还没有发生的事。

  10.文字冗赘

  方志纪事采用语体文,但不是“口水话”,不能把日常生活中的习惯口语不加提炼地用于方志纪事,这方面比较常见的问题有:

  (1)同义词在同一句话中重复使用。比如:“妥善安置好拆迁农户”。有“妥善”,“好”就多余了。“及时处理了党员中暴露出的问题”。“暴露”即“出”。“在‘三下乡’活动中免费义诊1335人次,免费赠送图书1.5万册”。“义诊”和“赠送”就意味着“免费”,“免费”是多余用词。“建立健全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就是“完善”。用“健全”或者用“完善”两者择其一便可说明问题。

  (2)同一句话中,“进行了”与其他动词的重复使用。在方志纪事中,使用频率最高的动词是“进行”或“进行了”,而且在同一句话里与其他动词重复使用,形成了赘语。据统计,一部百万字的县志,“对……进行了”的句子要出现2000多次,即占用上万个字,处理得好,既可精练记述,又可减少篇幅。比如“纪检监察”中的“企业负担管理”的如下记法:“2000年,县纪监部门配合县府办、乡企局、外经委、物价局等部门,对20个重点纳税企业执行《企业负担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对8个企业反映出的问题进行了查证核实处理;对一部门要求恒丰包装厂赞助购车一事进行了纠正;对查实的执收部门乱收费2万元全部进行了退还企业”。

  这段记述中,每句话里都有行为动词,如“检查”、“处理”、“纠正”、“退还”,已经可以说明问题,但却在每句话里都用了“对……进行了”,造成了记述文字的冗赘。这段记述在总纂时改成这样:“2000年,县纪委、监察局配合县政府有关部门,检查了20个重点企业执行《企业负担管理条例》的情况,查处8个企业反映的问题,纠正一部门要求恒丰包装厂赞助购小汽车一事,清退执收部门的乱收费款项。”

  修改后的这段记述,删去四处介词“对”和行为动词“进行了”,适当调整了句法,文字由原来的131个减少到93个,使纪事简洁明了。

  (3)语句组合无序,文字晦涩拗口。在“残疾人联合会”节下,“残疾人体育”条是这样写的:“输送34人到省上参加省上特奥运动员选拔工作,在全县各教办作了布置。经过筛选,上报市残疾人运动员选拔赛,最后县获全市总分第一名。有4名运动员参加了省残联组织的选拔。”

  这段纪事之所以读起来拗口、意思不明确,主要是层次不清,表述不合逻辑,选词用字也欠精当。这个事条本想交代两层意思,一是按照省残联的要求,在学校抽调了34名体育老师,参加了残疾人奥运会省赛区的运动员选拔工作;另一层意思是县在参加选拔赛中获全市总分第一名,并有4人出线,参加全省的选拔赛。其中“在全县各教办作了布置”、“上报市残疾人运动员选拔赛”的表述不准确,混乱了记述。在一句话里连着用两次口语“省上”,用“输送”代替“参与”,造成了文字生硬难读、文理不通。

  11.错误或不准确的提法

  在方志撰稿中,间或发现一些因疏忽大意或对词义未加深究形成的不准确的甚至是错误的提法,比较多见的有:

  (1)“放宽政策”。如:“企业进行产权转让时,政策上进一步放宽,可评估与转让分离,可整体转让也可部分转让。”

  在记述改革开放相关事物中,“放宽政策”的提法在部分续志的志稿中时有出现。“政策”是国家和政党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和任务而规定的行动准则,既然是“行动准则”,就不能任意“放宽”,只能是为给产权转让、招商引资等创造宽松的环境和条件而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

  (2)部门“出台政策”。如:“针对‘文革’时期下乡知青要求参加养老保险的问题,社保局出台了对应的新政策。”

  政策是行动准则,是由一级党委或政府“出台”的,相关部门是政策的执行者和实施者,只能“出台”执行政策的措施或方法。

  (3)对执行政策“灵活便通”。如:“全县对年产不足500吨的小纸厂,在督促企业净化排污设施的同时,采取灵活变通的做法,建立起纸业集团,使小纸厂存活下来。”

  建立纸业集团,使年产500吨以下的6家纸厂继续生产,这是客观存在,应该记述。但不能对中央关于关闭年产500吨以下小纸厂的既定政策“灵活变通”地“对着干”。对于有悖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行为,在记述时不能用“灵活变通”加以肯定,不能在纪事中体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地方保护主义。

  (4)为民办事是“干部形象工程”。如:“改革开放以来,县委、县政府把每年为群众办十件好事、实事作为干部形象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这项工程,实现‘树形象,大变样,的总体目标。”

  “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提法有悖党员、干部宗旨。在志书中,“树干部形象”的提法较多。干部要不断塑造自己,使之成为老百姓心目中的人民公仆。因此,“树干部形象”的“树”,可改成“塑”。

  (5)公有制经济“正被非公有制经济所取代”。如:“1996年以后,小芒硝厂、小石膏厂、小纸厂等小企业因为严重污染环境,陆续被关停并转;村社各类加工房、其他小企业也被转制拍卖;集体的平塘、小果园、荒山、荒坡转租或拍卖,农村市场经济得到迅速发展,村社集体经济逐渐被快速发展的非公有制经济所取代。”

  农村社会主义的基石是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的集体经济,生产资料无论转租还是拍卖,其公有制的所有权没有变。生产、经营的体制经过改革可以吐故纳新,而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却是不能被“取代”的。

  (6)改革重大事项“请示县委书记决定”。如:“经请示县委书记批准,于1995年起全面开展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

  县委“一班人”,书记是“班长”,主持“一班人”民主政策、集体领导,如果像改革这样的重大行动只经书记“批准”,那就由“一元化”变成“一员化”了,也就没有政治文明可言了。

  (7)党委“任命党政群团干部”。如:“机构改革定编、定职后,县委随即任命了机关各部委局办及群团的领导干部。”

  这个做法是违规的,可能是撰稿人记述上的错误。县委可以任命县委机关委组室领导干部,其他机关、群团的领导人由县委提出建议名单,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经上级党委批准,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级机关领导干部,群众团体则由各自代表大会选举领导人,政府机关局委办的正职领导干部由人大常委会任命,副职领导人由政府任命。

  (8)人大、政协“坚持向党委的请示汇报制度”。如:“经过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方面的教育,在人大和政协中建立健全了向县委的请示汇报制度。”

  人大、政协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开展工作的,但为保证充分行使其各自职能,党的各级组织是通过在同级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委员会中的党组来行使党的领导工作的,因此,向党委“请示汇报”是设在该机关中的党组,而不是人大、政协机关。

  (9)部门“协助、配合县委、县政府完成工作任务”。如:“县农业局协助、配合县委、县政府完成了农村合作基金会整体并入信用社的任务。”

  农业局等政府部门是政府领导下的从事各项行政管理的具体工作机构,与政府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不是平级的“协助”、“配合”关系。在纪事的提法上,应是“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完成了某项任务。只有平级部门或单位共同完成某项任务时才能用“配合”之类的提法;平级部门间帮助他部门完成某项任务用“协助”一类的提法。

  (10)听宣讲或看展览的群众“都受到了教育”。如:“在全县进行的禁毒图片巡回展览,观众达40余万人次,都受到了一次‘珍惜生命、远离毒品’的深刻教育。”

  应受教育和“受到教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听了报告,看了展览,读了宣传资料,看了以思想教育为主题的文艺演出等,统计的人数、次数仅是观众、听众或者是读者,不等于这些人都从中得到了启示,受到感悟,接受并受到了教育。纪事表述时要有所区别,实事求是,写明受到教育的程度。

  三 志稿的总纂工作

  志稿总纂,是志书编修的最后工序,是由主编来完成的。“总纂”即“统纂”,将“众手修志”的志稿统为一体,成为方志学家章学诚所说的“一家之言”。

  (一)志稿总纂要具备的基本条件

  主编“一支笔统纂”时,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有可能“施工”,这些基本条件是:

  1.完成全部志稿并经过初步编辑

  主编着手总纂的志稿应该是:经过编写资料长编对史料进行了充分考证,做到真实可信;经过撰稿人按篇目对资料筛选写出初稿,并由供稿单位的主要领导人认可签报;经过门类编辑对初稿所记事物逐项核实,理顺记述,润色文字;经过总编室副主编按各自分工负责的大类分纂,做到纪事篇目和内容基本定型。经过这个流程的志稿才能进入总纂阶段。总纂中要防止两点:

  (1)没有经过撰写初稿,直接用资料长编总纂,其结果是主编抓“撰”而顾不及“编”,无法集中精力在提高志书质量上下工夫。

  (2)门类责任编辑因顾及撰稿人情绪,对初稿既不核对,也不修改,写个书面点评交到总编室,加大了副主编和主编的工作量,把大量时间用在对疑惑资料的核对上,延长了成志时间。

  2.志书涉及的资料要全部汇拢

  “总纂”,顾名思义,就是对志书的所有材料作总体的、统一的、规范化的编辑。所以,涉及资料务必齐全,包括志稿、图表、辅文等。一部志书的组成材料是互相关联的,只有把这些材料集合到一块,总纂时才能综合调度、科学安排、调整详略、体裁互补,保证志书质量。要防止以下几点:

  (1)志稿不齐。主要是无法分解到部门、单位撰写的那部分志稿,如自然地理、社会生活、卷首的“总述”、“大事记”,各门类的“概述”以及志书中的辅文等。志稿不齐就谈不上总纂。这部分志稿的撰写任务,一开始就要与各门类志稿一道落实,其中的“社会生活”有大量社会调查工作,要提前落实;“前志补遗”和“前志纠错”要对前志详细核查,工作量大,更要提前确定专人负责。总纂时志稿不齐,很容易对缺稿临时敷衍凑合,或者省略,以致降低志书质量。

  (2)图片不齐。用图体纪事的“图条”,总纂稿中留了个位置,说明将要使用什么样的图;随文的附图,也留个位置,注明“待补”;卷首的“要闻”照片没有纳入总纂。各种图片不与志稿同步总纂,往往的结果是:该用图体纪事的,后来改成了用志体记述;该随文附图的,后来省略了;特别是卷首“要闻”照片,多系各级党政领导人的工作写实,涉及取景角度、形象姿态、镜头大小、编排顺序等诸多问题,不纳入总纂,便不能统一送审而拖长定稿时间。

  (3)统计数据不齐。撰写志稿时找不到的统计数据暂时空着,一直空到总纂,最后由主编设法填充,若主编疏忽,则“空”到成志时,造成“硬伤”。

  (4)序不齐。一部志书往往不是一个序,有的甚至有序三、序四。序是由同级党政主要领导人或上级相关领导人作的,多数情况下没有或者没有全部纳入总纂,无法向作序的领导人提出调整内容的相关建议,便直接排版,最后发现有的序内容与方志脱节,讲大好形势和工作任务;有的序除了感谢修志者的辛勤劳动外其他空洞无物;有的几个序说的内容是相同的,这就失去了作序的意义。

  3.大类分纂时的主要分歧意见要统一

  总纂前,在部类分纂过程中,对内容详略、篇目调整、交叉处理等方面在总编室内可能会存在不同意见。要在充分发挥总编室集体智慧的前提下保证主编正确地“一支笔统纂”。这些分歧主要有:

  (1)总纂需最后定型篇目时,事类划分的大部类归属要作相应调整。分纂责任人(通常是副主编或分编主编)有的要求维持现状,认为动一处就要牵动一片,“动大手术麻烦”。

  (2)边缘学科、跨行业事物类的门类归属发生争议。这部分撰稿任务多没有归口单位可以落实,要由分编责任人完成,因此分纂时或回避,或推诿。

  (3)在处理交叉记述问题上,分纂之间多要求其他部类删节重复记述,保留本部类的记述。

  以上这些分纂中的争议,要通过几次总编室总纂工作会议集思广益,协调统一,在分纂中改定,而后进入总纂。

  (二)总纂的任务和方法

  1.理顺结构,定型篇目

  篇目是根据纪事内容设计的,随着收集资料、组织撰稿,原始拟就的篇目必有增减,在编辑和分纂过程中又一再作了调整,所以,修志的过程就是修订篇目的过程。进入总纂时,首要的工作就是对篇目修订定型,而这项工作是从理顺结构入手的。

  (1)通览志稿,调理事类。按照“以类系事”的原则,对门类划分、事类归属作通盘权衡,通常审理、调整的重点在四个方面:一是边缘学科部分,如信息产业、中介业等相关部分。二是地区跨行业的统一活动部分,如各种综合整治、专项治理、精神文明的地区性各项创优活动等。三是行业业务多层面的事物,如工经商、农办工、工商办事业、校办工商等。四是多部门分管的同性质业务部分,如公共安全管理、关心下一代工作、文化市场管理等。通过审理、统编,使事类划分归位得体,不显部门志痕迹,没有重复记述,使全志的记述能够事以类从、条分缕析。

  (2)审理结构,理顺关联。按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的思维规律,对门类之间的关系、层次之间的关系、体裁之间的关系、诸体与志体之间的关系,作逐项审理。重点审理四个方面:一是同级门类或事类的单元概念是否排他,否则需调整。如在同级同层门类中并列设置“公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处置邪教·‘法轮功’”、“铁路治安管理”等,“公安”的概念已经涵盖了后面三项纪事单元的概念,不调整就会造成记述重复,也失去了“横排”的意义。二是上层门类或事类概念的外延,是否与下层子概念内涵之和相等,若大于或小于子概念之和则需调整。比如上层设“第三产业”,下层仅领“流通”和“生产生活服务”,形成“帽大头小”,因为第三产业还包括了居民的科教文卫体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再如上层设“工业”,下领“建筑业”、“电力”等,明显母概念小于子概念内涵之和,

  因为工业、建筑业都从属第二产业,建筑业不从属工业。上面两种情况若不调整,会直接破坏篇目设置的科学性,导致纪事的紊乱。三是门类层次间的领属关系是否符合逻辑。主要处理母概念领母概念的非种属关系。比如,上层设“农业”,下领“农村”、“农业”、“农民”,其中的“农业”就是从母概念到母概念;另一种情况是上层与下层一领一式的母概念到母概念,如在“经济管理”篇下单设一章,仍称“经济管理”。这种设置,母、子概念不分,也就失去了分层纪事的意义,并使一些事物的记述难以条分缕析,总纂时要加以调整。四是方志体裁的相互关系是否符合体例。常见的问题是用“述”体领事类。比如设“经济综述”篇,下领“经济总况”、“经济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对外开放”等,这是违例的。“述”是方志的一种体裁,多用在卷首、篇首、章首作全书或某个门类的综合性表述,不能领事类。同样,志体也不要把图、表等体裁都作为自己附录,以保证方志各种体裁能充分地按各自表述事物的方式纪事。

  (3)确定标题,改定目录。经过理顺结构、定型篇目,顺理成章地逐一审定标题,使各级标题科学、明晰、简练、达义,文题相宜。在确定标题后,修订目录及相关索引,使文题与检索目录相符。

  2.校核史料,纠错补遗

  总纂的重点,是对志稿史料组合的升华,即按照全、实、新、深的要求,朝着出精品志书的标准,对志稿作创作性的统一编辑,其工作重点是:

  (1)清理门类,不缺要项。要仔细检查政区断限内自然与社会的方方面面大要事项和前志补遗项目是否缺漏。主要清理:一是自然地理诸要素是否齐全;二是三次产业的各个行业立项是否齐全;三是社会生产过程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环节立项是否齐全;四是教科文卫体等诸行业立项是否齐全;五是政治文明建设中的政治体制改革、执政能力建设、转变行政职能、依法治理、完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制度等立项是否齐全;六是前志遗漏史料补缺、纠正纪事错误等立项是否齐全。

  (2)权衡详略,突出重点。在审理志稿的全面性、补充遗漏要项的同时,总纂工作要在突出重点上下工夫,即在突出时代精神、地方特色以及大势贯通方面作调整性编纂。重点有:一是简略常规事物的记述,详细记述断限内的新生事物;二是补记或充实各事类的宏观记述,比如党委领导与决策、政府的重要施政、体制改革、结构性调整等方面;三是补记或充实具有时代性、地方性,关系政区全局重大事件的专题记述;四是补充层次间的综合性记述,以交代背景、清晰脉络、紧凑析事、概览全貌,通过门类综述,层层递进,网络全志,保证大势贯通。

  (3)瞻前顾后,纠偏改错。重点有:一是逻辑分析史料,发现疑点,组织校核考证;二是校核同一事物的时间、地点、原因、称谓在交叉记述中出现的差异,核准统一;三是校核同一数据在综述和分述中、总况和行业中、此处与他处中的差异,核准统一;四是校核各种称谓、名词、术语等在不同事类中出现的差异,核准统一。

  3.处理交叉,减少重复

  由于社会生活多元化,行业业务多层面,跨行业或跨部门的“会战”、“协作”增多,造成同类事物表象多面性,这种情况反映到方志纪事,产生了交叉记述的必然性。处理好交叉,减少记述重复,是总纂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交叉的必然性,不等于重复记述的必然性,关键在于总纂时在容易重复记述的事类之间架起“立交桥”。同类型的事物,在不同门类的记述中,紧贴个性特征,各有侧重。总纂时处理交叉的重点部位有:

  (1)涉及资源方面的记述交叉。如:记述资源转化为资本、记述资源的开发、记述资源的利用和效益等之间的交叉。

  (2)行政管理与相关行业活动的记述交叉。如记政府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管理与记述经济各行业和记述教科文卫体活动之间的交叉。

  (3)政法工作各项活动之间的交叉。如记述“严打”与“综治”中的交叉,记述“社会治安管理”与“综治”中的交叉,记述“法制建设”与“实施五年普法计划”的交叉,记述“律师管理”、“公证管理”与“中介服务”中相关内容的交叉等。

  (4)重大事件的专题记述与涉及行业的事类记述的交叉。如党政重大决策与施政项目的集中记述与涉及业务的门类记述的交叉。

  (5)集中记述“经济体制改革”的各个方面与行业分述中的交叉。

  4.删繁削冗,言简意赅

  对于不应记或不宜详记的事物,对于冗长繁杂的记述,对于表述中的赘语废言等作删节处理。删节的重点在于:

  (1)生产、经营、办公、上课等常规事物,挂流水账式地登记,看不出重心,反映不出量质互变关系,这样的记述要压缩精简。

  (2)记述各类事物的逐年统计,要改成断限内重点时段的统计比较。

  (3)对社会影响不大、对群众关系不大的事物的记述,要淡化或删去。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机关内部的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活动、机关公文起草等文秘具体工作,这类记述要删节。

  (4)续事的背景交代,照抄前志记述,追溯太远,写得过细过长的要凝练精简。

  (5)属于事题概念以外的记述要删除。如:境外的政治经济形势或风土人情、上级方针政策或举措出台内幕、对投资者的身世考察及可信程度论证、对引进项目发祥的考证等。

  (6)删节统计表或统计图已经说明问题的没有必要的解释文字。

  (7)记述中引用上级指示、节录上级文件,已足能达意,又复述解读上级旨意,两者宜删其一。

  (8)对引进或自身创造发明的新科技,记述中详述物理性能、化学成分、原子结构、基本公式等,类似教科书式的文字要删节。

  (9)对统计数据作数据由来、换算公式、国际惯例、国内标准等说明文字要删去。

  (10)删除议论和考辨性文字。

  5.规范语言,统一文风

  志稿出自众手,各有各的语言习惯和行文风格,总纂时要归为一统,从内容到形式都要体现出全志出自一人之手。

  6.政策考量,政治把关

  总纂时要严格检查和修改可能造成负面政治影响的记述和提法。重点是:

  (1)修改对负面事物作纯暴露消极面式的记法,坚持两点论,加进整改失误的记述。

  (2)删除对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负面事物作政治倾向性的“左”或“右”的点评。

  (3)删除纪事中有悖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记述或提法,特别是记述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劳动保障体制政策、“三农”问题、“社会问题”中的一些提法。

  (4)修改对中央否定的事物作正面的记述,如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项目、高耗能高排污的项目、大绿地或大广场的城市建设“形象工程”等。

  (5)删除可能造成泄密的记述。

  注释:

  [1](清)章学诚:《报广济黄大尹论修志书》,《文史通义》外篇三。

  [2](清)章学诚:《记与戴东原论修志》,《文史通义》外篇三。

  [3]邓小平:《总结历史是为了开辟未来》,《邓小平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

  (编校:黄昭晖 审核:张晶萍 排版:刘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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