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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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乡镇街道志评审验收办法》出台

来源: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时间:2016-12-30分享:

  洛阳市乡镇街道志编纂工作自2014年启动以来,经省、市、县、乡四级修志人员的共同努力,至2016年已陆续进入评审验收阶段。为加强乡镇街道志编纂工作的管理,规范乡镇街道志书评审验收程序,建立乡级志书质量保障体系,确保乡镇街道志编纂质量,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和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关于乡镇志编纂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洛阳市修志实际,洛阳市史志办制定了《洛阳市乡镇街道志评审验收办法》,并于2016年12月14日开始实行。该《办法》对乡镇街道志的审验主体、审验程序及审验标准做了规定,对内部评议、专家评审、质量审核、质量验收各环节做了细致的说明,并明确工作规则、责任规定,以达到依法治志的要求。《办法》的出台是洛阳市落实省、市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志编纂工作要求的有效举措,对保障洛阳市乡级志书质量将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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