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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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修志工作

来源: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时间:2012-11-01分享:

  2012年3月,南阳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关于<南阳市志>下限延至2010年底供稿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南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在第七届全国农运会、党的十八大安保等各项保卫工作任务异常繁重的情况下,及时进行动员和部署,组织供稿专班,夜以继日地开展志稿编纂工作,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及时指导,优质高效率地完成了1986~2010年公安志稿的编纂任务。

  一、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积极为史志工作提供保障。市公安局接到供稿任务后,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国周,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万保平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中虎等领导先后专门做出重要批示,决定成立专门班子,由警令部牵头,抽调原负责公安志编纂工作的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副支队长郭洛伊,原警令部副主任、档案科科长李云等6名同志组成史志办公室,开展史志编纂工作。并为办公室腾出专门的办公用房,购买了电脑、打印机,配备了桌、椅、柜等必要的办公用具,从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等方面予以保障。在公安志的编纂过程中,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国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中虎,党委委员、警令部主任高岭等领导,多次过问史志进展情况,提出编纂指导意见,及时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史志办开展编纂工作。2012年10月初公安志成稿后,高岭主任审核修改后,李国周副市长、马中虎副局长又亲自予以审核把关。

  二、召开专门会议,实行目标管理,确保编纂工作顺利进行。2012年6月中旬,市公安局专门召开由局直各承编单位参加的史志工作会议,对编纂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会前,李国周副市长专门作出指示,提出指导性意见。马中虎副局长亲自到会并讲话,高岭主任主持会议。会议制定下发了《市公安局史志任务分解表》和《关于供稿中有关问题的说明》,将有关史志材料任务分解到局直27个相关单位和部门。会议明确要求局直各责任单位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负责史志相关材料的搜集报送工作,积极配合局史志办公室完成志稿的编纂任务。并明确提出,局史志办公室将对不合格的报送材料实行退回补充完善制,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公安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局史志办公室人员也实行了责任分工,分别承包责任单位。

  三、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及时介入指导,明确任务,狠抓质量。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党组书记马秀银带领汤永良科长、王立献科长等工作人员及时到市公安局指导史志编纂工作。特别是王立献科长多次到公安局史志办公室帮助开展工作。市公安局史志办公室组织全体成员集中学习市地方志办公室编发的《史志编纂培训讲义》,研读《南阳地区志》和其他地方志书,搞好培训。同时走访局直相关部门及负责人,收集史志编纂意见,确定编纂侧重点,及时制定了《公安志编纂计划》。为确保志稿与原稿有效衔接,融为一体,打破原稿的格局和内容局限,制定了新的公安志《篇目》,决定对志稿重新撰写,并增加队伍建设、劳动教养、警务督察等工作内容,补充完善了公安处、市公安局、其他副处级实职以上领导简表及个人一等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名表等大量表格,选配了一些反应公安特点的图例和照片,使志稿更加完整。

  四、编纂人员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确保了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天气炎热,其中郭洛伊、刘红阳等5位同志还参与“夏夜守护”执勤、农运会安保等活动,并兼顾原单位工作,全体编纂人员以对公安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不等不靠,主动放弃双休日、节假日休息时间,克服种种困难,常常加班至深夜,搜集、查阅、整理了大量公安史志资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积极开展志稿材料的收集整理、考证核实、内容补充、分类建档和起草撰写工作。先后走访了解老同志20余人,打电话核实情况100余次,查阅档案200多卷600多万字。多次组织召开写作讲评会,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研究对策,推动工作,先后20多次深入有关单位指导上报材料的撰写和修改补充工作。同时,办公室的同志们对报送材料严格把关,对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材料,发挥一盘棋的思想,不分责任内外,主动到其单位搜集整理资料,代为撰写,确保了整体编纂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稿后,办公室人员又集体对志稿进行了审核评定,并将志稿送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对志稿进一步修改提高。经过3个多月的努力,公安志稿从原稿的80余页4万余字增加至220页11万余字,共9章47节,包括图、表、人物简介、传记等,内容厚重、资料翔实、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客观真实地记述了南阳公安工作25年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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