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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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史志业务研讨班在鸡公山成功举办

来源: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时间:2010-07-12分享:

  为积极参与《河南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草案)立法调研活动,经市史志办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市史志业务研讨班于6月24日至26日在鸡公山风景区云中宾馆成功举办。市县区近40名史志工作者参加了研讨班。市史志办主任陈晓玲代表室领导班子发表了重要讲话,副主任郭兵传达了省史志办关于对《河南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草案)的有关通知精神,副调研员李新生传达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县级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精神。

  陈晓玲主任在讲话中,明确了此次研讨班的任务,总结了2010年上半年的工作,并对下半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她说,今年2月,根据工作需要,市委对我室领导班子作以调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史志部门的指导下,新一届领导班子秉承史志界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励精图治,锐意进取,组织和带领市县两级史志部门深入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坚持依法修志编鉴,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为建设魅力信阳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她指出,修好志、用好志、管好志、带好人,推动全市史志事业稳步发展,在以文化引领经济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是近期全市史志事业科学发展的基本思路和目标。2010年下半年史志工作,要围绕市县两级续志编纂、县级综合年鉴编纂、用志开发服务、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等主体业务开展工作。

  此次业务研讨班的重点是围绕三个方面进行了研讨:1.讨论征求《河南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草案)修改意见和建议。围绕《办法》的修改,各县区史志办及市史志办各科室负责人站在史志事业科学发展的高度,坚持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原则,联系实际,畅所欲言。从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文化产品、机构设置、工作职责等五个方面,展开讨论。研讨涉及《办法》的命名、地方志有关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办法》中各条文的增删、修改与表达等内容。此外,还就《办法》的规范性、约束力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讨。研讨会共收到高质量、有价值的意见与建议近100条,为形成我市关于《办法》的修改方案奠定基础。2.传达贯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县级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精神。研讨会上,与会同志认真学习贯彻省政府办公厅〔2010〕1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县级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信政办〔2010〕55号)文件精神,大家一致认为,市政府办公室的《通知》是我市依法开展地方史志工作以来,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实现我市史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意义重大。各县区史志部门应认真向县委、县政府领导作好汇报,在继续做好续志编纂出版工作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贯彻执行省、市政府指示精神,确保县级综合年鉴的编纂工作年内全面启动。各县区史志室负责人作了表态性发言。平桥、浉河两区连续4年开展年鉴业务,要表示认真总结经验,力争打造年鉴精品;罗山、息县、潢川、新县、商城、光山等县区相继启动了县级综合年鉴编纂工作,表示要一手抓修志,一手抓编鉴,志鉴并重,努力实现史志事业的科学发展。3.各县区还总结交流了上半年史志工作经验。

  这次研讨班时间安排紧凑、研讨内容重要,事关全市年度史志工作目标的实现和史志事业的科学发展。与会人员全神贯注,积极参与,认真探讨史志业务,交流工作经验,以此为契机,理清了思路,明确了近期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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