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图片资料是志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高的存史价值。为做好第二轮《郑州市志(1991-2000)》续修工作,拟征集一定数量有历史价值的图片(图、照片)资料集中编排和随文附印。各县(市)、区和市各有关单位,特别是已入《郑州市志》文字资料的承编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郑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做好征集工作,主动及时上报符合入志要求的图片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照片:1.重大事件照片:反映郑州政治、军事、外事、政法、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重大活动;重要、知名人物视察、来访;重大事故,自然灾害,抗灾救灾等内容的照片。2.经济建设成就照片:反映郑州工业、农业、商业基础建设和成就及名优产品等内容的照片。3.城市建设照片:反映郑州城市大型建筑、标志性建筑、基础设施建设及活动;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居住环境、城市管理等内容的照片。4.风土人情照片:反映郑州城市风貌、社会生活、地方特产、特色市场、民风民俗等内容的照片。5.其它照片:反映郑州文物古迹、风景名胜、自然风光、园林绿化、优秀文艺作品等内容的照片。
(二)地图:1.郑州市城市规划图;2.郑州市行政区划图;3.郑州市交通图;4.郑州市地形图;5.郑州市旅游图;6.郑州市区图。地图制作以专业部门的地图为依据。
二、规格要求
(一)图片年限:以近几年拍摄的照片为主,兼收1991-2000
年期间的历史照片。
(二)图片质量:要求主题正确、主次分明、画面清晰、构
图美观、层次丰富。
(三)图片类型:彩色、黑白、数码照片均可,数量不限,规格一律为7英寸(数码照片应至少达到400万像素以上,打印为统一规格,同时拷贝报盘)。
(四) 提供图片时,请在每幅图片背面用正楷字体简要说明拍摄内容、时间及拍摄者(拍摄人姓名或提供照片单位)。
三、征集方法
(一)各县(市)、区、市各有关单位及市属企事业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按本通知要求于2007年9月10日前,将征集的本地区本部门的图片资料,报送郑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二)郑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可组织人员对相关资料进行实地拍摄,有关单位应予配合。
(三)为《郑州市志(1991-2000)》所征集的地图、照片,不向提供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涉及版权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图片报送地址:郑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郑州市中原西路27号,邮编:450007)。联系人:张蔚兰、张金标、王彦明,联系电话: 67185932(传真)、67186042,邮箱:zzdfz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