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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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届志书编纂排版中的规律性错误及注意事项

来源:158作者:中州古籍出版社图书编辑中心 王小方时间:2017-08-04分享:

说明

2007年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的“图书质量年”,国家对图书的质量关注和重视程度,远高于以前。比如,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每年分别进行两次图书编校质量检查,检查之细之繁琐,惩罚力度之大之严厉是以往所没有的(今年规定,凡是质检不合格图书均处以3万元罚款,并就此销毁该书)。今年的编校质量还呈现出这样的特点,即使全书一个错别字没有,也未必就是合格品,因为大量存在体例不统一和数字用法、标点符号使用不妥当或不准确的情况,同样会判定图书不合格。

近两年,本人参与编辑本省二届志书有二十余部,在编辑中发现不少问题,其中有些问题已与方志界同仁交换过意见。现将本人在编辑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及认为应注意的事项总结出来,与方志界同仁共同探讨。应该说明的是,本人所报告的仅仅是从编辑出版的角度和技术层面的要求出发,不对志书本身的框架结构、写作风格、文字叙述作评述。

从出版的角度审视,已编辑出版的二届志书普遍存在着一些带有规律性的差错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政策性问题

政策性问题是指出版社所必须遵循的政策、法规、纪律和制度等。国家对此有很严格的要求和规定。

1.漏密问题:早在几年前广州全国新闻出版工作会议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同志就谈到方志图书中存在着大量漏密问题(没有正式文件下发),因此应引起出版界足够的重视。因为国家没有出台出版物漏密方面的相关文件,故编纂者在撰写时殊难把握。现根据本人长期编辑实践和对国家相关政策的理解,认为以下几个方面可能存在着漏密问题:①征兵人数,基干民兵的序列及人数(包括武器、弹药情况),当地驻军、武警人数及详细的驻地;②“三反五反”时期镇压反革命人数(此资料目前尚未公开);③对“法轮功”习练者改造、拘捕情况;④黄金及重要战略物资、矿藏储备情况;⑤粮食储备详情(指国家粮食储备库);⑥计划生育当地“土政策”问题;⑦不宜公开的其他数据等。稳妥的处理办法是能回避则回避,回避不开,要以简洁、模糊方式处理。

2.文件汇编问题:编辑中发现附录的文件汇编有些内容为当地的“土政策”,与中央要求的并不一致,或部分文件内容不易公开,因此应采用部分收录(节录)的原则为宜。

3民族宗教问题:此为出版物最敏感的话题,应特别注意如下问题:①有关“呼喊派”等邪教或非法组织或非法宗教团体取缔详细叙述问题,应尽可能采用回避原则;②在宗教习俗叙述上,尤其是伊斯兰教习俗叙述上应特别注意,使用专业用语不能生造。

4.隐私权问题:二届志书在涉及到政法部分、工业等部分往往会例举一些典型的民事或刑事案例、企业债务纠纷案例。有的直书其名,有的作详细介绍,不妥,很容易引起司法问题,请特别注意不要直书其名,应尊重所述对象的隐私权。(此问题近年在报纸上曾引起讨论。)

5.一些关键词语正确使用问题:二届志书中发现一些关键性或规范性用语使用不当情况,应引起注意,并要求使用确当。例举如下:①马列主义:正确的用语应是“马克思主义”或“马克思列宁主义”,不能略写;②“三个代表”,正确的使用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应加双引号,且不能简化和略写;③我驻南斯拉夫使馆:正确的应是“我驻南联盟使馆”;④西德、东德:正确的使用是联邦德国、民主德国;⑤苏联:属概念不清,正确的使用是原苏联,应与苏联时期区别开来;⑥对台用语要规范,如台湾“总统”应称“台湾地区领导人”;“立委”“国代”应称“台湾政界知名人士”;“新闻局”应称“台湾主管新闻机构”;台湾官方或半官方机构,一律加双引号处理等;关于对台用语,中宣部有专门文件下发,可参考。⑦解放前、解放后:不能再使用,一律以“新中国成立前(后)”或“1949年后”或“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代替。

二、文字方面问题

二届志书中文字方面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词语使用不当。近几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使用词语方面的政策或标准,如《现汉》第5版、第一批异形词标准、规范词典等,使原先一些旧词变得不规范。此外,某些词语使用也存在困惑问题,现就志书中常用的不规范用词和规范用词例举如下:

其它

其他

参预

参与

台帐(指金融概念)

台账

笔划

笔画

上交

上缴

空档锐不可挡

空当锐不可当

成份水份辈份

成分水分  辈分

告戒

告诫

精简(指人员)

精减

恢宏

恢弘

关连

关联

飘泊

漂泊

过份  份量

过分  分量

渡荒渡假

度荒度假

人材

人才

签定

签订

茄克

夹克

座北朝南座落

坐北朝南坐落

刻划

刻画

下功夫(指时间意义)

下工夫

作文章

做文章

折衷

折中

赢余

盈余

座标

坐标

此外,二届志书中常有一些形近的词排错而没有校对出来,常遇到的有(括号内为正确的字):颖(颍)、高梁(粱)、秸杆(秆)、粘度(黏)、撤(撒)、方园(圆)、咀(嘴)、候(侯)、壁(璧)、荷泽(菏泽)、桔(橘)、薄(簿)、象(像)、照像(照相)、布署(部署)、兰色(蓝)、蒜苔(薹)等。

几个出现频率极高的字、词研究:

    1.作、做,作出、做出:

    作、做在某些释义方面是相通的,因此极难分辨,一些语言学家也解释不清。根据编辑经验,“作”,除通常作为俗(熟)词处理外(如作为,不可写成做为;称作,不可写成称做等),一般含有抽象意义;因此作报告、作调查,建议使用“作”字。“做”,通常具有动作、有具体行为的意义,因此“做生意、做人、当家做主、做寿、做梦、做法”要使用“做”。

做出与作出:目前无合理的释义区别,因此两者皆可使用。但全书必须保持一致。建议选择作出,如作出决定、作出决议;因为此词含有法律、严肃的意义。

“做(作)贡献”一词,因贡献系抽象意义偏多,建议选择“作贡献”。

2.制订、制定:

    制定、制订在《现汉》第5版有词条释义。一般而言,制定指已经规定下来的,使用频率高,也主张通常情况下使用此词。而“制订”则含有即将去制定某制度或草拟某制度的意义,因此使用频率较低,如制订选题、下一步准备制订计划。

    3.订购、定购:

    一般情况下,订购物品均使用“订购”,只有在特定环境下,如强制性或有规定承担某些义务者,用“定购”,如以前国家的定购粮,要用“定购”。

    “订婚”、“定婚”也如上,“定婚”,指父母包办的、带有强迫性意义,多指旧时习俗。而一般情况下则用“订婚”。

    4.截止、截止到、截至:

    截至、截止为两个不同语境下出现的词,而截止到则完全是错误的,因为“至”、“止”均有“到”的意义,显重复;因此,无论“截止到”与“截至到”均重复。按《现汉》释义,截至通常在句子前叙述时使用,如“截至1999年”,而截止通常在后,如“1999年截止”。此词较分辨容易,不可混淆。

    5.其他,其它:

    此两个词在《现汉》5版中均有词条,应属通用。但近几年我们在出版图书质检上,只认定“其他”是正确的。此无科学道理,但属无奈,请一律用“其他”。

    此外,在“动植物”编中,某些动、植物的名称常常书写不规范,如“蒜苔”应为“蒜薹”,“君达菜”应为“莙荙菜”,“兔丝子”应为“菟丝子”,桂鱼应为“鳜鱼”,“板兰根”应为“板蓝根”等。请千万不可混淆。

三、数字标点方面的问题

    数字标点使用方面的问题,从出版角度看,在此次二届志书中最为不规范和混乱,同时也最让人感到迷惑。这是因为中国汉字在实际运用中的特殊性、历史性和渊源性,加之地方史志所叙述的对象较为复杂(既有历史上的名胜古迹,也有现代的、现实的叙述对象),更因为它是文献的集合,具有统计意义的数字要比一般图书多得多的特点,故在把握上很难做到十全十美。

    目前,关于数字和标点使用方法,在出版物上有两个国家标准,即1995年颁布的《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1995-12-13)及《标点符号用法》(1995-12-13),但由于两个“国标”产生时间离现在有一段时间,内容格式要求未达到完全科学的准确性解释,因之完全遵循实际上很难做到(基本上做不到,这也是出版界的一大困惑)。那么,在志书中应该如何处理呢,根据我们多年的经验,并结合质检部门的认定认可表述如下:

    (一)数字使用的问题:

    目前,出版部门的编校质量对数字的检查,通常采用的是体例统一的标准,即无论是使用阿拉伯数字或汉字,在体例上必须保持一致性,如果不保持一致,就算失误和错误。因此请志书编纂者注意,数字使用必须保持一致,即体例上的一致和完整性。

    第二,数字用法,按国家标准必须(亦算强制性)遵循的原则是:下列情况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

①公元纪年、月、日;②时间;③带小数点和百分比的数字;④物理量情况下的数字;

    必须使用汉字的:①旧历年、月、日;②特殊使用,如“五四运动”、“十六大”等;③特殊字数,如“二三人”、“七八本”。

    二届志书中常出现的问题或失误是:

    ①在数字用法上混乱,不能做到全书统一;②应该用阿拉伯数字的,而使用了汉字;③可以使用汉字的,而使用了阿拉伯数字。

    根据我们多年对地方志出版物的编辑和总结,结合国家颁布数字用法标准,我们建议数字使用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和规律:

    ①凡是具有统计意义上的数字,请尽可能使用阿拉伯数字,尤其是在一组统计意义状态下更如此,不管是在十位数之内或是约数。

②凡是具有非统计意义的数字,请尽可能使用汉字。如“领导讲了三个方面问题”、“会议总结了十二点”、“立了五项”、“表述了二十个方面”、“八项决议”等。

③人大、政协召开的各次会议使用汉字,如“第十五届三次会议”;取得第几名,用汉字,如“取得了第六名”。人民币币值因其特殊性也应使用汉字,如“发行面额五十元、一百元”;国家的法律条款用汉字,如“刑法第六条,第十一款”;判刑的刑期因具有法律上的严肃性及特殊含义,应使用汉字,如“刘某某被判刑十五年”等。

④请注意以下问题:A. 特殊的历史事件在使用汉字表述时请注意,凡元月、11月、12月,中间加间隔号,如“一二·九运动”;B. 凡其他月份均不加间隔号,如“五四运动”,“七七卢沟桥事变”等。C.凡被人熟知的特殊节日和纪念日,如五四运动、国庆节、六一国际儿童节、三八国际妇女节,均不加双引号;若简称,如“六一”、“八一”、“十一”均加双引号,且不能加间隔号,如“十·一”使用,便是错了。D. 用阿拉伯数字表述了的历史事件,中间一律加间隔号,如“75·8”洪水。但要注意,间隔号黑点应加上中间位置,不可上移或下放。E. 公元纪年用阿拉伯数字表述,不能简称,如“1989年”不能简称89年;若确实需要简称者,请在年之前右上角加逗号,如“'89”,但后面不可加跟汉字“年”字。

举例说明:

五·四运动  “五四运动”  “五四”运动

五四运动

一二·九运动  一二九运动  “一二九运动”

“一二·九”运动

75.8洪灾  75.8洪灾”

75·8洪灾

98家具博览会     98年家具博览会

’98家具博览会

(二)关于计量单位及量词的使用问题:

    在已编发过的二届志书中,发现在计量单位的量词使用上存在着极其混乱的情况,同时,这也是方志界同仁比较困惑的问题。现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质检的标准及编辑实践,说明如下:

1.国家鼓励使用国际标准的计量单位,如千克、千米、公顷等;

2.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著作之间有区别,自然科学著作必须使用标准的计量单位,且使用标准的符号,而人文科学因其复杂性、渊源性、传承性等,可作灵活的掌握。如使用亩、斤、公斤、两、斗、升等。国家并不对人文科学著作作强制性规定。(当然,省方志办若有对方志的关于计量单位的规定,请按省方志办相关规定执行。)

3.二届志书存在着计量单位及量词使用规律性错误问题是:A. 使用混乱。如,全书某些部分用公斤,而另部分使用千克,某部分用公里,而另部分用千米;某部分用亩,而另部分用公顷等,应全书予以统一。B. 国际计量标准符号使用混乱或不统一。如二届志书中,多数计量单位均用汉字表述,但在某些部分却使用国际标准符号,造成不统一。如电力部分,常使用“KV”(千伏)、“KVA”(千伏安)及容积、容器方面使“ml”(毫升)、“L”(升)等,造成全书不统一。

4.在人文科学著作中,有两个国际标准符号可以使用,或必须使用:即百分比号(%)和温度号(℃),当然在表格中为方便起见,亦可酌情使用国际计量符号,但应该在括号中夹注中文说明。

5.关于“公顷”“亩”的说明:一般情况下,志书应该使用公顷来叙述,但也并非完全拒绝使用“亩”,在叙述历史时段或特定的历史语言环境下(如建国前后、医药中的药方),考虑到历史的原因及传统的习惯,还是用亩(中医药用“两”)为宜。至于使用公顷、千公顷、万公顷等计量单位,可因书因事而宜,但应该做到局部的统一。

6.数字的分节问题:按照国家标准,当阿拉伯数字达以四位数后,需进行分节处理,处理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在三位数字间空四分之一字间;二是三位数间以逗号形式间隔。在自然科学著作中,这种分节是作为强制性要求的。但在二届志书中,由于存在着大量的统计数字,实行分节处理,会带来相当大的麻烦,版面也不好看,还容易引起淆乱。根据我们的编辑实践和对出版质检要求的理解,我们认为:①不必要一定进行分节处理,而且鉴于分节的繁琐,也不鼓励分节;②若一定要分节,请务必全书统一。

(三)关于标点符号的使用问题:

根据观察,标点符号使用上的不规范问题在二届志书中最为凸显。几乎在所编发过的书稿中均出现过,有些还是大量出现。出现的规律性错误主要表现在:

第一,逗号、顿号使用不规范,并且不能做到全书统一;

第二,特殊符号的使用不规范和不能做到全书统一;

第三,双引号的使用混乱,不能做到全书统一;

第四,对符号的理解错误,错误使用。

下面对通常较多使用错误的标点符号分项说明:

1.逗号与顿号:逗号与顿号的使用相当容易,出现的问题是不能做到全书统一,甚至一句话统一。如一句完整的并列关系的句子,应使用顿号,但在书稿中常出现顿号、逗号混用情况。这与校对不精有很大关系。需要说明的是,在许多情况下,使用顿号、逗号都是可以的,但一定要做到全书或局部统一。

2.连接号的使用:连接号在二届志书中大量使用,也是容易出错的地方。按国家标准,连接号使用有四种表达方式:A. 使用两字线(--);B. 使用一字线(-);C. 使用半字线();D.使用波纹线(~)。我们根据志书特点和编辑实践,主张使用~线为宜,这是因为①使用两字线,容易与破折号相混,且版面也不好看,一般不可取;②使用一字线和半字线,容易造成一字线与半字线不分乱用情况,实际在所编发书稿中,使用混淆比比皆是;③在某些特定的数字用法上,国家标准要求必须使用波纹线,如“36%37.5%”,“这条路宽10.5米~11米”等。波纹线在排版上占一个字空,使用它,可大量避免数字连接中出现的错误。

另需要说明的是:①波纹线不能在中文字状态下使用。如“连霍高速~京珠高速”表述方式是错误的。②某些产品的型号、名称也不能使用波纹线,可用一字线,或半字线形式表述,如“JW-300”、“H-5W”;但应做到全书一致性。③在有计量单位的情况下,应前后一致,写完整。如“3米~5米、2.15平方米~6.48平方米、100毫升~600毫升”等。④波纹线应占一字格,注意不要排反。

3.间隔号的使用:间隔号位在字中间用黑点表示,注意不要与小数点混淆;将间隔号置于下方与小数点相混,是志书中经常出现的规律性错误。

4.某些特殊符号的使用:现就书稿中常出现的错误作说明:①标题为汉字时,一定要跟顿号,如“一、五、”;标题为加括号的后面不能跟任何标点,如“(三)、(5)、”是错误的;标题为阿拉伯数字的必须跟黑点,而不能使用其他符号,如“1.”、“13.”。②地图上的比例尺和表述时间时,符号必须置于文字下方位置,如“150000”、“下午1500”;③表述比例关系的,符号必须置于文字中间位置,如“353”、“2526”;④年份的略写。年份的略写通常在年份前上加逗号,如“'89'99”,后面不允许再带年的汉字。如“'83年”是错误的写法。⑤年、月、日的表述:年、月、日同时表述有两种方法,一种是“2003.9.15”,不可写成“2003.09.15”;另一种是“2003-01-05,不可写成“2003-1-5”;注意此种连线为半字线,不可写成一字线,或两字线。⑥大数的简略写法。基于对全书数字使用统一的考虑,我们主张在万单位以上,后面是百位数为整数的数字给予加小数点“万”单位的表述方法。如“25300人”写作“2.53万人”;“108700元”,写作“10.87万元”。这样便与整数为单位的数字(15万、8万)相统一了。但需注意的是,后面是十位数的,不可略写,如“375890人”,不能写成“37.589万人”。此外,表格里的整数,考虑到版面的美观效果和数字一致性,不必略写。⑦小数不可略写,按国家标准,万以上单位可以略写,而千及千以下的不可略写。如“300”不得写作“3百”,“8000”不能写作“8千”等。

5.省略号的使用:省略号在标点符号使用上很容易处理,但志书中仍出现使用不规范情况。使用不规范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①在省略号后面加句号,即“……。”(省略号后面任何标点也不允许有)②在省略号前面加逗号、顿号、分号等,即“,……”、“;……”、“、……”,省略号前面只允许加句号(。……)、感叹号(!……)和双引号(“……)。

6.双引号的使用:双引号在志书中的使用也异常混乱和不统一。一般来说,双引号除有引用原文的功用外,主要用来指示“特指”。志书中出现的问题是使用不统一,如在一些获奖名称上、荣誉称号上,有时使用,有时又不使用,造成全书体例上不统一。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获奖名称和荣誉称号上,凡是使用完整全称的,如“河南省计划生育先进单位”、“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可加双引号,但也可以不加,只要做到全书统一即可;而对于使用省略称谓的,一般不要再加双引号,如“县先进单位”、“省五一劳动奖章”等。

对于叙述一些冠有特殊名称的竞赛、大赛,如“红旗渠精神杯”,因系特指,必须加双引号。再如一些特殊、特指的名词,也必须加双引号,如“法轮功”等(有些志书不加,是不规范的),再如“非典型性肺炎”,若是使用全称,则不加双引号,若使用简称,如“非典”,则必须加双引号。

7.书名号使用:书名号的使用比较简单,易处理,但某些志书还是出现一些不规范使用情况。主要是:①该使用书名号的不使用,如河南日报、大河报(正确是《河南日报》、《大河报》);②不该使用书名号的反而使用了,如“《河南日报》社”,(应该为河南日报社,因为是单位名称,不必加书名号)。

丛书名和专栏名是否加书名号,国家标准未作规定,根据大多数专家的意见,丛书名和专栏名应该加书名号,如《东方时空》、《中国地方志丛书》,但加双引号也可以。

另外需格外注意的是,单书名号(〈 〉)不同于“<  >”大于小于符号,常见志书使用混淆,请务必注意。

8.排版、编辑、校对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在编辑志书中,我们常发现排版中出现或未引起注意的几个规律性错误的问题,虽然这些问题与书稿内在的质量没有关系,但亦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因为这些事项在国家图书质量检查中同样会被扣分和判为不合格的。

问题一:请注意排版中标点符号的使用是全角或半角。为了版面的好看和节约版面,我们主张使用半角处理(当然,使用全角也可以)。但无论使用半角或全角,请务必做到统一,不可以一会用半角,一会儿用全角。当然,因为数字的原因为转行带来不便,偶用半、全角亦可。

问题二:完整的数字不能上下行断开,同样,计量单位也不能上下行断开,如“15立方米(上行末)/秒(下行开头)”。

问题三:除波折号外,一般其他符号不可以出现在每行开头。如“~”号、“……”号等。

问题四:负号请用半字线。如“-36℃”。

问题五:汉语拼音请使用1996年国家颁布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注意,不要将拼音正词法与英文相混淆。(本届志书中出现有混淆的情况。)

9.部队番号的数字使用:关于部队番号,国家标准规定使用阿拉伯字数,但未界定建国前后的使用方法,以至于志书中在建国前的部队番号数字使用较乱。我们认为应该从尊重历史并考虑到语言环境的角度出发,建议:建国前的部队番号使用汉字,建国后的部队番号则使用阿拉伯数字。

10.关于表格的问题:从出版的角度讲,对表格的设计无太多的限制及要求。仅要求:①表格内横竖线使用正线,而表格四周横竖线则使用反线。②表头清楚,代码标准,计量单位名称要写全。③有续表的要加入“续表”两字(不加亦可以),但要做到全书统一。

在编辑中要特别注意横表的处理。一般而言,表在单页出现,表头在左侧(即内侧靠书脊);表在双页出现,表头在右侧(即外侧切口处)。不要“一顺”。编辑中发现,志书常出现“一顺”现象。

此外,发现在表格中一些“合计”项中的统计数字与分项中的数字对不上(在非表格的统计数字中也有),务请编纂者注意核对准确。

11.文件年份及编号问题:①文件年份要用全称,如19902003,不可省略为9303。②按照国家标准,文件编号使用“\[ \]”符号,但国务院办公厅要求使用“〔 〕”号,两者矛盾,建议使用“〔 〕”符号。③某些文件可能涉及到机密问题,因此在编纂时,可否在用引用的文件作叙述性语言时一律使用文件年份及编号?可否在涉密时,隐去文件名称及编号?

四、编辑中的原则及文字处理问题

(一)方志作为“官书”,作为地方文献,因此它的语言叙述不同于其他作品。一般而言,方志应该讲究文字简洁、准确,讲究使用中性词与中性语言,避免情绪性语言、褒贬性词语。但在编辑中还是发现此类问题。例如称“××同志”(应该称职务),出现诸如“优秀”、“十恶不赦”、“难得的人才”、“取得优异(巨大)的成绩”、“做出巨大的贡献”等之类评价性语言。编辑认为应避免。(当然省方志有相关的文件规定,按省志办要求做。)

(二)图书的编辑,其中最重要的一个任务和职责之一,便是要注意全书的体例问题和体例的统一,因此在编纂大型图书时,我们往往有一个详细的编辑体例说明。但在编辑方志中,总发现体例不够统一,这可能是因为多人编写的缘故。但作为编纂者务必做到使全稿体例统一,不仅仅是大的方面(一二级标题等),必须照顾到很细微的地方才可。像以上所谈到的技术性编辑要求时,很多方面均涉及到了体例这一问题。如数字用法,其实是很活的,怎么样使用都可以,但一定要做到统一性。

(三)语言叙述的简洁、准确是作为文献的方志图书的特点,因此在时间或事情叙述上要准确,尽可能使用准确的时间来表达,避免出现“几乎”“大约”“可能”“也许”“差不多”这样带有模糊概念的词语。

(四)在编辑中,发现本届志书存在着知识性差错,字词、成语使用错误,历史年份表述或换算错误。这类错误通常出现在对历史的追溯和名胜古迹及风俗习惯、方言等篇中。因此建议对上述诸篇,应请高校或研究机构专业人士审定。

(五)“人物”编在方志中是很重要的一个部分。但这部分问题(从出版角度看)很多。主要表现在:①列表中的人物姓名,感到明显有误,未能很好地核实;②人物籍贯部分体例严重不统一,有的加“省”、“市”、“县”名,有的则不加。③地名的变更近几年来变化很大,而人物籍贯中,有的用老地名,有的用新地名,诸如“巩县人”、“巩义市人”,“卫辉市人”、“汲县人”,“四川奉节人”(已归重庆市辖)等。应务必统一,若用旧地名亦可,但也务必统一。④“人物”部分涉及到的单位名称也异常不规范,有些单位书写错误或不全,如“外交部处长”(无司、处名称,不全),如“河南卫生出版社”(无此单位)等。对一些涉密单位(如部队、国防单位等)应以“某某”模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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