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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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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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0~2003)全国著名劳动模范,原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河南新乡刘庄村人。

  1947年参加民兵组织,1948年1月参加工作。194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12月,担任刘庄村党支部书记。1965年至1977年,曾任河南省贫协副主席、新乡县委副书记、河南省委委员、新乡地委书记。1984年当选为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史来贺是第三、五、六、七、八、九、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六、七、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新乡县刘庄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他曾被评为全国民兵英雄、全军英模、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优秀领导干部、全国乡镇企业十大功勋,曾多次受到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他与雷锋、焦裕禄、王进喜、钱学森一起,被称赞为建国以来在群众中享有崇高威望的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模范实践者。

  他带领刘庄干部群众走农林牧副工全面发展的路子,把新中国成立前被称为“佃户村”的穷刘庄,建成了闻名全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各业产值88亿元,固定资产9.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500元,户均存款20万元。20世纪50年代、60年代,他顶住各种“左”的思潮影响,带领群众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他从刘庄实际出发,实行了专业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从当干部的那天起,他一直按群众平均水平拿报酬。村里新楼盖好后,他同最后一批群众一起搬进新居。1991年2月,江泽民到刘庄视察时说:“我们河南的党员、全国的党员,都要向史来贺同志学习,一心为公,无私奉献。”刘庄已初步实现了农村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经济市场化、农民知识化、生活城市化。2003年9月5日,《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开展向史来贺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责任编辑:孙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