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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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史志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来源:时间:2012-12-06分享:

豫史志〔2012〕24号

各市、县(市、区)地方史志办公室(局),河南省志各承编单位:

近年来,河南二轮修志整体上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涌现大批志鉴新成果,为检验成果质量,总结交流经验,提升修志水平,决定开展全省史志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2009年11月~2012年9月公开出版的第二轮市、县(市、区)综合志书。

2.2004年1月~2012年9月公开出版的其他各级各类志书(含部门志、行业志、专题志、企业事业志、医院学校志、乡镇村志、新整理旧志等)。

3.2007年~2011年公开出版的各级各类年鉴(含市县两级综合年鉴和省市县各级专业年鉴、企事业年鉴等)。

4.第二轮修志以来未参加过评奖的公开出版的各种地情书。

二.评奖标准

1.公开出版志鉴。由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志书、年鉴、地情书。

2.政治观点正确。符合修志指导思想和保密规定要求。

3.内容全面翔实。资料真实准确,内容系统翔实。

4.体例结构科学。结构科学,框架合理,符合志体鉴体。

5.文字简明规范。语言精炼,文风朴实,文字规范,差错率不超1/万。

6.印装庄重美观。印刷符合出版规定,装订大方得体精美。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省史志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由省史志办组织有关史志专家实施,下设若干专业评议组。具体工作分别由省史志办市县志工作处、省志工作处、年鉴工作处承担。

四.评奖方法

1.申报。各省辖市、省志各承编单位(各行业、系统)、县(市、区)直接申报,填写《全省史志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三份(附表样,可从“河南省情网”下载,网址:www.hnsqw.com.cn)。参评成果一式三套(本),于2012年9月30日前分别报送到省史志办。市、县(市、区)志书、地情书报送到市县志工作处,河南省志各承编单位的志书、年鉴、地情书报送到省志工作处,市、县(市、区)各类年鉴报送到年鉴工作处。

2.审核。志书、年鉴、地情书分别由省史志办市县志工作处、省志工作处、年鉴工作处根据评奖要求进行审核。

3.评定。根据审核情况,先经专业评议组提出初步意见,最后由评奖委员会评定奖项等级。

4.费用。每部成果参评费200元。

五.奖项设置

1.分综合志书、其他志书、综合年鉴、其他年鉴、地情书五大类评选,各设河南省史志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若干。

2.单项奖根据申报审核情况确定。

六.奖励办法

以精神奖励为主,由河南省地方史志编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并向获奖单位主管部门发函通报,建议给予奖励。

市县志工作处联系人电话:(王卫明:0371-65920689)

省志工作处联系人电话:(邵栋、程茜:0371-65920685)

年鉴工作处联系人电话:(吕新贞:0371-65998451)

 

附件:2012年河南省史志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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