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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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建安区委副书记朱键在《建安区党史大事纪要》上作出批示

来源:许昌市委党史研究室时间:2020-03-20分享:

  2020年3月19日,许昌市建安区委副书记朱键在建安区委党史研究室呈报的《建安区党史大事纪要》上批示:“《建安区党史大事纪要》办的很好!要坚持党史姓党,及时真实记录建安区党史大事,切实发挥即时存史作用,更好地为区委决策提供资政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党史大事编写工作,建安区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史大事记编写工作的通知》,明确编写规范、编写要求和编写机制。一是建立了大事记当月记、当年编制度。要求各乡镇(街道)、区直党委系统、群团组织、驻区单位及时记录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成就、重要事件和经验教训。二是建立大事记逐级上报制度。规定各乡镇(街道)、区直和驻区各单位每月2日前将上月大事记及相关材料图片报送区委党史研究室。三是建立大事记审查审验制度。为保证大事记政治性、严肃性,要求各单位报送的大事记需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区委党史研究室编写的《建安区党史大事纪要》由分管副主任审签,确保党史大事编写资料全面完整、真实可靠。四是建立大事记联络员制度。各乡镇(街道)、区直和驻区各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组建建安区党史联络员队伍。目前,建安区党史大事记征集和编写工作规范运转,联络员机制已经健全,已编发《建安区党史大事纪要》2 期,为区委决策提供更加有效的资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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